發布:2024-02-22 22:05:43 關注:27815次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文件要求,結合天津科技大學需求實際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有博士學位或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教學科研等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天津科技大學位于渤海之濱、海河之畔,是中央和地方共建、天津市重點建設的以工為主,工、理、文、經、管、法等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大學。天津科技大學建于1958年,時名為河北輕工業學院,是我國首批四所輕工類本科院校之一,隸屬原中國輕工業部,在輕工業屆享有盛譽,是教育部與天津市共建、以天津市管理為主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國務院首批批準具有碩士學位授予權、第二批批準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第一批有條件接受外國留學生的高校。
學校現有14個專業學院,學校現有57個本科招生專業,其中32個專業入選國家和天津市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擁有食品科學與工程、輕工技術與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機械工程4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和1個生物與醫藥專業學位博士授權點,20個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12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類別。建有“發酵工程”國家重點學科。生物學與生物化學、化學、農業科學、工程學、材料科學5個學科進入ESI全球排名前1%。在教育部第四輪學科評估中,輕工技術與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兩個學科分別在全國24所和79所參評高校中位居第三和第八,并獲得上級重點支持。食品科學與工程學科軟科排名世界第27位,高分子學科在USNews全球排名第21位。學校建有食品科學與工程、輕工技術與工程、化學工程與技術3個博士后流動站。2個天津市頂尖學科培育計劃學科(輕工技術與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3個天津市“一流學科”(輕工技術與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海洋科學)、12個天津市重點(培育)學科(輕工技術與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藥學、海洋科學、化學工程與技術、機械工程、儀器科學與技術、管理科學與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外國語言文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設計學)和12個天津市特色學科(群)。
學校建有食品營養與安全國家重點實驗室、代謝控制發酵技術國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食品營養與安全和藥物化學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和大健康生物技術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國家新農村發展研究院5個國家級科技平臺,另有35個省部級平臺。按照學校“頂層設計”的要求,大力推動實施“強校計劃”,已逐步構建了“政策、平臺、項目、人才”四位一體的科技工作創新體系,在大平臺、大項目、大成果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建有天津科技大學科技園,為各類人才交流與發展提供了更加廣闊的舞臺。現有教職工2100余人,國家級人才20余名,省部級人才百余名。
學校目前設有濱海、河西兩個校區,學校主校區位于天津市濱海新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濱海新區位于天津東部沿海,地處環渤海經濟帶和京津冀城市群的交匯點,是亞歐大陸橋最近的東部起點。新區世界500強企業林立,已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近200個,產業類別豐富、產業水平高。學校緊鄰國家首個綠色發展示范區、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會授予“全球綠色城市”稱號、升級打造“全域花園城市”的中新天津生態城,具有優質基礎教育和高中階段教育資源。河西校區位于天津城市副中心之一的“海河柳林”地區,臨近天津市文化中心、國際設計中心、國家會展中心、濱海國際機場、海河教育園區等。
二、招聘方案發布及崗位
公開招聘方案于2024年2月7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員會(http://jy.tj.gov.cn)招聘信息專欄和天津科技大學網站(www.tust.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具體招聘崗位請見《天津科技大學2024年第一批公開招聘計劃表(博士或副高及以上崗位)》(附件)。
三、招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參照教育部發布的專業指導目錄執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忠誠教育事業,恪守學術規范,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具有優良的學風和高尚的師德,具備較高的學術水平、較強的科研能力和教學能力;
7.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過35周歲,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或博士后經歷者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者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具有省部級(含)以上人才稱號或緊缺崗位的高層次人才經學校研究同意可適當放寬,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
8.滿足招聘計劃中要求的其他條件,并具有相應的證明材料;
9.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人員需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
10.應聘人員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學位證;
11.對于國內高等院校自主設置的專業與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所學專業,注重專業內容實質,并經用人部門(學院)學術委員會研究確定,此兩類應聘人員的專業方向與所需專業方向要求一致視為符合專業條件;
12.應屆畢業生指2024屆高校畢業生,2022、2023年畢業后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視同為應屆畢業生。實施應屆畢業生學歷證、學位證“容缺后補”機制,將核查上述證件時間推遲到報到環節。屆時,如擬聘人員不能提供相關證件,取消其應聘資格。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曾受過黨紀、政紀、校紀處分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現役軍人;
7.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依法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8.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9.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公開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文件規定的程序開展招聘工作。
(一)報名
1.報名時間:方案發布7個工作日后,報名時間不少于5天,部分崗位全年招聘(本方案所涉崗位報名及考核有效期最晚截至2024年12月31日)。
2.報名方式:應聘人員請通過“天津科技大學公開招聘系統”(http://zp.tust.edu.cn)進行注冊報名,填報相關信息,并在相應欄目下上傳以下附件:
①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須提供研究生主管部門開具的在學證明。未取得畢業證或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須在報到前取得上述證書,屆時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資格),如有工作單位,需提供任職證明(職稱證書);
②提供代表性論文、著作掃描件(第一作者、通訊作者或本人二作導師一作文章)。
③主持的研究項目的佐證材料掃描件;
④重要的獲獎證書掃描件;
⑤個人完整簡歷及其他崗位要求的材料。
重要提示:
①報考人員每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名期間內,不允許反復申報、更換崗位,請仔細閱讀招聘實施方案后進行申報;只有當報考崗位未被錄用時,才可再次填報空缺崗位(不得再次報考相同崗位)。
②報考人員提交的申請材料和系統所填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擅自涂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二)資格審查
學校及各招聘部門根據應聘人員填報信息、所收應聘材料及崗位需求情況,確定報名截止日期并在學校網站(www.tust.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并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將在學校網站(www.tust.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
(三)考核
考核主要包括學院(部門)考核和校級專家評議考核兩個環節。主要考核應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和綜合素質。
1.學院(部門)主要采取面試的方式對應聘人員進行考核,可采用答辯、試講、學術評價、學術報告等形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75分,分數低于及格線的不能進入學校校級專家評議考核環節。成績于學院(部門)用人單位面試后7個工作日內在單位網站(www.tust.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推薦至學校進行專家評議。
2.學校組織專家評議考核,結合學校學科建設及專業建設發展需要,通過應聘人員業績和學院考核情況等,對應聘人員進行校級評議考核,進一步考察應聘者的業務能力、學術水平、綜合素質以及與學校學科、專業建設需要的匹配度等,確定進入體檢環節人員成績與名單。校級專家評議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75分,分數低于及格線的不能進入體檢環節。成績于校級專家評議后7個工作日內在單位網站(www.tust.edu.cn)公開招聘專欄發布。最終按照校級專家評議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校級專家評議成績即為最終總成績。若報考人員校級專家評議成績出現并列,造成擬進入體檢人數超出崗位聘用計劃數的情況,按照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的原則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四)體檢
進入體檢人員應在學校指定的三甲醫院體檢部門進行入職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和規程執行,費用自理。
體檢、復檢不合格,取消應聘資格。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方式和要求參加體檢、復檢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五)考察
通過體檢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實行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雙重考察。內容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態度和實績、學習和工作表現、崗位適配性、心理測試以及需要回避的問題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考察結束后由用人部門出具書面綜合考察意見。考察周期至少為5個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學校依托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對擬聘用教職員工進行準入查詢。查詢擬聘用教師已納入教師資格限制庫的喪失、撤銷教師資格信息、擬聘用和擬使用教職員工性侵違法犯罪信息。擬聘用人員準入查詢不通過的,不得聘用,并告知被查詢對象不錄用理由和申請復查權利。
(六)公示與聘用
學校將根據面試考核、體檢和考察的結果,經學校相關會議研究,擇優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信息公示的范圍與招聘公告發布的范圍一致,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單位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人員原則上最晚須在公示期滿8個月內完成報到入職手續,具體報到時限以雙方約定為準,除特殊情況經學校同意可延長報到時限外,其他均視為自動放棄。對于未能按期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者或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報到者,學校將有權取消其聘用資格。聘用人員正式入職后與我校簽訂聘用合同,職務晉升、獎懲、各類保險和工資待遇等按照國家、天津市和學校相關政策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在職正式工作人員需于入職前出具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否則取消資格。
公開招聘各環節出現不合格、自動放棄等情況時,應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依據應聘者校級專家考核評議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出現崗位空缺時,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對招聘條件不變的崗位,單位可在學校在網站(www.tust.edu.cn)公開招聘專欄重新發布報名時間及有關工作安排,有關崗位重新發布報名通知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10月31日。
(七)紀律監督
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應聘人員如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等文件規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應當回避。
聘用單位負責人和負責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回避。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考核、面試、體檢、考察等工作時間調整的,見天津市教委網站(jy.tj.gov.cn)或天津科技大學網站(www.tust.edu.cn)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
咨詢電話(來電時請說明是在碩博招聘網看到的信息):022-60602047、022-60601617
監督電話:022-6060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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