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說明: 1.南昌“人才十條”。凡大學畢業生(含駐昌院校在校大學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將戶口遷移至南昌(含集體戶口)的,一次性發放1000元落戶獎勵;凡大學畢業生和技能人才落戶南昌,錄用在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或與駐昌企業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并首次在昌繳納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5萬元、全日制碩士及高級技師(一級)3萬元、全日制本科及技師(二級)2萬元、全日制大專及高級工(三級)1萬元的標準給予每人一次性生活補貼。人才基金不包括該政策補助,需自行申領(網站https://www.ncrcw.com.cn/ngwc/下載app提交即可)。 2.領軍人才。(1)招聘學科:水利工程、管理科學與工程、動力工程、建筑與土木工程、電子與通信工程;(2)由學校幫助協調其組建學術團隊、配備助手,提供必備的辦公室、教學、科研條件;(3)提供平臺建設經費(額度由學校論證后確定);(4)服務期內提供校內已裝修(含配備一般生活設施)住房一套(120平米,無產權,免房租);(5)領軍人才及其待遇、考核由學校論證確定。 3.年齡?!邦I軍人才”(ⅲ類)一般在50周歲以下,“領軍人才”(ⅳ類)、博士人員一般在40周歲以下。特殊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 4.緊缺學科:水工結構工程、建筑學、電氣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外國語言學及應用語言學、會計學、馬克思主義理論。 5.省一流學科、專業:省一流學科“水利工程”,以及土木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國際經濟與貿易、水利水電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農業水利工程、測繪工程、園林、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能源與動力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等12個省一流專業。 6.科研團隊引進。通過組織專家論證給予特別支持。團隊科研費用整體核撥,團隊成員的個人待遇,根據其實際水平參照各類人才引進標準相對就高執行。 7.人才基金、科研啟動費發放方式。“人才基金”采取一次性發放與服務期內分年度發放相結合的方式,領軍人才“一次性發放”金額為20萬元,其他人才“一次性發放”金額為10萬元,余下部分根據考核分年度發放或給予預借購房;科研啟動費采取項目申報、專家論證的方式進行。 8.服務期。領軍人才服務期面議,其他引進人才服務期為6年。 9.本、碩、博專業相關。 10.年薪制人員考核采取年度考核與聘期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1.來校面試考察人員住宿由學校安排,給予報銷一趟考察往返交通費。 12.引進人員入校后獲得入選學校“瑤湖杰青”特聘崗位的,可按規定享受相應津貼待遇。學校實施“教師國際化培養計劃”,資助優秀中青年骨干教師赴國(境)外訪學研修。 13.符合條件的人員可申報江西省引進培養創新創業高層次人才“雙千計劃”,入選人員享受相關支持、資助政策(詳見江西省“雙千計劃”申報網站http://rc.jxzzb.gov.cn)。 14.領軍人才根據學校學科發展需要招聘,不限于引進計劃所列學科(專業)。 15.夫妻雙方為博士,一方非按“人才引進”方式的,給予“一次性發放”部分人才基金,科研啟動費、學位津貼、內聘副教授待遇等按相應類別同等享受。 16.以上所列人才基金、學位津貼、年薪等引進待遇,均為稅前金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