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5-04-02 11:14:56 關注:613次
浙江財經大學東方學院是一所以經濟、管理學科為主體,經、管、文、藝、法、理、工多學科協調發展的應用型本科院校,學院秉承“進德修業,與時偕行”的校訓,遵循“立足浙江、依托母體、創新發展、塑造特色”的指導思想,堅持“以人為本、德才兼育、產教融合、開放協同”的辦學理念,致力于建設成為特色鮮明的高水平應用技術型大學。
為適應學院發展需要,經學院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若干名,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條件
(一)需求計劃
本次招聘需求為15個崗位共16人。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附件)。
(二)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政治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應聘人員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可憑就讀高校核發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如就讀學校尚未統一發放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的,可開具相關證明材料代替)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報名應聘,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心條件。
4.對年齡要求,有高校工作經歷者年齡可在崗位要求的年齡基礎上適當放寬。對工作經歷的要求,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我院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5.批準錄用的已參加工作的人員必須在2025年6月30日前報到,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報到,如逾期不能報到將取消錄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6.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網上報名
1.時間:2025年4月1日8:30—4月14日16:00。
2.報名通道:登錄https://zhaokao.caidaocloud.com/rp-web/#/index/11555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或報多個崗位,均視為無效報名。(本次招聘考試報名結果、資格審查結果、準考證打印等均通過該通道查詢、打印。)
(二)資格審查
1.時間:2025年4月2日-4月15日。
2.應聘人員可登錄網報平臺查詢結果。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其他崗位并接受資格審查。
3.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相應核減有關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招聘計劃。取消招聘計劃的,告知報考人員并可于4月16日16:00前修改報考崗位。
4.應聘資格的取得。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可在2025年4月18日9:00-4月26日17:00登錄網報平臺,下載打印準考證,取得應聘資格。因逾期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考試及資格復審
1.筆試、面試
考試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筆試、面試分別按40%和60%計入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面試成績高者入圍下一環節。
2.資格復審
面試之前,將對入圍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入圍面試人員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應聘條件不相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復審未通過的,取消所有成績。
筆試、資格復審及面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四)公示、體檢與考察
考試完畢,根據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并在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安排體檢與考察,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
經公示、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按規定辦理入職手續。
三、其他
1.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者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實的,一經查證,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已入職的予以解除勞動合同。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移交相關部門處理。
2.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我院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3.錄用人員與我院或第三方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6個月。
4.本次招聘有關信息將在指定網站公布:浙江財經大學東方學院人力資源部(https://rlzyb.zufedfc.edu.cn/)。招聘過程相關信息(資格審查結果、錄用結果、遞補信息等)一般僅在該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四、監督與咨詢
監督電話:0573-87571529(紀監審辦公室)
咨詢電話:0573-87571148(人力資源部)(來電時請說明是在碩博招聘網看到的信息)
附件:浙江財經大學東方學院2025年上半年工作人員招聘崗位說明
序號 |
所屬部門 |
崗位名稱 |
崗位類型 |
崗位職責 |
招聘人數 |
年齡 |
專業 |
學歷/學位 |
其他要求 |
用工性質 |
1 |
法律與社會工作學院 |
教學秘書 |
管理 |
1.負責落實學院教學、學生培養、行政管理等日常教學工作; |
1 |
35周歲(含)以下 |
不限 |
研究生/碩士 |
1.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熟練掌握辦公自動化軟件; |
人事派遣 |
2 |
文化傳播與設計學院 |
行政秘書 |
管理 |
1.協助領導做好學院師生科研管理; |
1 |
35周歲(含)以下 |
1.中國語言文學 |
研究生/碩士 |
1.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文字處理能力,工作踏實; |
人事派遣 |
3 |
黨委辦公室、院長辦公室、高教研究室、工會 |
檔案與院史館管理 |
管理 |
1.負責對全院綜合類檔案的收集、接收、分類、編目、統計等工作,實施紙質和電子文檔雙套制歸檔; |
1 |
35周歲(含)以下 |
不限 |
研究生/碩士 |
1.有較強的保密意識、組織觀念、大局意識和責任心; |
人事派遣 |
4 |
黨委組織部、黨委宣傳部、黨委統戰部、機關黨總支 |
統戰、黨校工作(兼機關黨總支組織員) |
管理 |
1.做好統一戰線政策理論學習宣傳工作,協助開展民族、宗教政策宣傳教育; |
1 |
35周歲(含)以下 |
不限 |
研究生/碩士 |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
人事派遣 |
5 |
學生工作部 |
專職輔導員1 |
專職輔導員 |
1.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學生日常管理工作;掌握大學生的思想動態和實際需要,定期進行分析研判; |
1 |
30周歲(含)以下 |
不限 |
研究生/碩士 |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
人事代理 |
6 |
專職輔導員2 |
專職輔導員 |
一、心理健康教育管理: |
1 |
30周歲(含)以下 |
心理學、精神醫學等相關專業 |
研究生/碩士 |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
人事代理 | |
7 |
專職輔導員3 |
專職輔導員 |
1.開展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大學生成長、成才、成人教育引導工作; |
2 |
30周歲(含)以下 |
不限 |
研究生/碩士 |
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 |
人事代理 | |
8 |
人力資源部、黨委教師工作部 |
師資培養 |
管理 |
1.負責本職崗位工作的理論和政策研究; |
1 |
35周歲(含)以下 |
不限 |
研究生/碩士 |
1.具有較豐富的行政工作經驗,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熟練掌握辦公自動化軟件; |
人事派遣 |
9 |
科技管理部 |
學科建設與課題管理崗 |
管理 |
1.負責學科建設與管理; |
1 |
35周歲(含)以下 |
英語或英語相關專業 |
研究生/碩士 |
1.本科或研究生為英語專業; |
人事派遣 |
10 |
社會合作部、經濟與社會發展研究院 |
社會服務管理崗 |
管理 |
1.負責部門日常行政工作; |
1 |
35周歲(含)以下 |
不限 |
研究生/碩士 |
|
人事派遣 |
11 |
計劃財務與采購管理部 |
會計 |
其他專技 |
1.負責本級賬套報銷業務受理、審核、制單、打??; |
1 |
30周歲(含)以下 |
本科或研究生專業為: |
研究生/碩士 |
1.具備良好的政治素養、職業道德和團隊合作精神,責任心強,組織紀律性強; |
人事派遣 |
12 |
資產管理部 |
產業經營部副經理 |
管理 |
1.協助制定學院產業經營的整體規劃、經營方向、經營目標、管理目標、拓展與承接業務,積極完成經營指標; |
1 |
35周歲(含)以下 |
本科或研究生專業為: |
研究生/碩士 |
|
人事派遣 |
13 |
后勤基建部 |
飲食服務中心 |
管理 |
1.負責中心工作計劃、總結、制度、活動方案的制定與策劃,各類通知、信息、公告的起草與發布,各類公開采購文件的擬定,以及來訪接待、會務安排、中心檔案管理和其他事務性工作; |
1 |
35周歲(含)以下 |
不限 |
研究生/碩士 |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有行政辦公經驗,具有餐飲工作經驗和相關業務知識,了解國家及地方有關人力資源管理及勞動管理的法律法規; |
人事派遣 |
14 |
信息技術部、實驗室建設管理辦公室 |
網絡中心、信息化建設管理 |
其他專技 |
1.負責校園網現有信息系統管理與維護; |
1 |
35周歲(含)以下 |
1.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研究生/碩士 |
1.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服務水平,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能夠快速掌握新知識、新技術; |
人事派遣 |
15 |
網絡中心、信息化辦公室管理 |
其他專技 |
1.負責校園網主干網絡設備的定期檢查和維護; |
1 |
35周歲(含)以下 |
1.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研究生/碩士 |
1.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服務水平具有較強的學習能力,能夠快速掌握新知識、新技術; |
人事派遣 |
人力資源部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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