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2025-04-15 02:01:11 關注:101次
為做好2025年度滁州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輔導員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等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ǘ﹫猿挚荚嚳疾?、擇優聘用。
二、招聘計劃
崗位類別 | 崗位 代碼 | 計劃 人數 | 計劃專業 | 學歷 學位 | 其他資格條件 | 備注 |
專職輔導員(男) | 5000396 | 6 | 不限專業 | 碩士研究生 | 詳見下文 | 限男性,需入住男生宿舍 |
專職輔導員(女) | 5000397 | 6 | 不限專業 | 碩士研究生 | 詳見下文 | 限女性,需入住女生宿舍 |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ǘ┚哂休^高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堅定的理想信念,熱愛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為人正直,作風正派,樂于奉獻;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輔導員崗位職責。
?。ㄈ┱蚊婷矠橹泄颤h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獲得國(境)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認證書》),且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本科或研究生期間須擔任一年以上學生干部。學生干部依省選調生選拔工作相關要求執行,包括班長、副班長、班級委員,黨、團支部書記、副書記、支部委員,校院系學生會主席、副主席、部長、副部長,校社團負責人。
2.非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須具有一年以上高等學校工作經歷。
?。ㄋ模獙卯厴I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0周歲(1995年1月1日(含)后出生)以下;具有一年以上高校工作經歷的非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90年1月1日(含)后出生)。
應屆身份認定參考《2025年度安徽省直事業單位統一筆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解答》,包括以下人員:
1.納入國家統招計劃、被普通高等院校錄取的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
2.國家統一招生的未落實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
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未落實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的人員。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畢業當年入伍,退役后(含復學畢業)2年內未落實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的退役士兵。
5.2025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以及2023年、2024年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的留學回國人員。
6.其他按規定可享受應屆畢業生相關政策的人員。
(五)符合《普通高等學校輔導員隊伍建設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43號)規定的其他條件。
本公告中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其在不同單位工作的時間可以累計計算,參加勤工儉學、兼職、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ǘ┰谧x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ㄈ┈F役軍人。
?。ㄋ模┰诟骷壐黝愂聵I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凑諊?、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ㄆ撸┓煞ㄒ幰幎ú坏脜⒓訄罂蓟蚱赣脼槭聵I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ㄒ唬┚W上報名。應聘人員登錄滁州學院人才招聘系統(網址:https://zp.chzu.edu.cn:7443/zp.html),注冊登錄后,在專職輔導員欄目選擇崗位,按提示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報名信息一經提交無法變更,所有考生僅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自公告發布之日開始,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18日24:00,逾期不再接收簡歷。如應聘人數未足筆試開考比例,將根據實際情況延長接收簡歷時間,以具體通知為準。
網上報名需在系統中上傳證明材料,包括:
①個人簡歷;
?、诒救擞行Ь用裆矸葑C(正反面);
③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的,提供教育部學籍驗證報告和蓋章的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獲得國(境)外碩士學歷學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④中共黨員證明材料(加蓋學校黨委組織部或學校二級學院黨委或所在基層黨組織公章);
⑤學生干部證明材料(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提供);
?、薷咝9ぷ鹘洑v證明和勞動(聘用)合同(具有一年以上高校工作經歷的非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提供,工作單位人事部門蓋章);
?、邫C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須按干部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非2025年畢業應屆畢業生尚未落實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的應聘人員需提供本人未落實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工作的書面承諾。
?、堍茛蔻卟牧蠀⒖寄0嬖斠姼郊?。
應聘人員保證以上提交的材料真實、準確、完整,不按照要求填報、誤填、錯填信息或填報虛假信息等導致不能參加考試或影響錄用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ǘ┵Y格初審。學校按招聘條件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參加現場資格驗證和筆試人員名單,并通過學校網站公布。沒有接到通知的應聘者視為資格初審未通過,不再逐一回復。
(三)現場資格驗證。應聘者須攜帶網上報名上傳的各類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份,需留存)到通知地點現場驗證(具體安排請關注學校網站通知),現場資格復審通過后發放準考證。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現場提供證件等材料的,不得參加后續考試環節。其中,參加考試人數與各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數,并及時在網上公布。
?。ㄋ模┛荚嚳己?。由筆試、綜合能力測試、心理健康測評等環節組成。
1.筆試??偡?00分,考核時間90分鐘。測試內容主要為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學生管理服務工作相關的政策理論、輔導員職業能力知識等。根據筆試成績,按參加考試人數與各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3:1確定入圍綜合能力測試人員名單。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綜合能力測試人員。
2.心理健康測評。參加綜合能力測試的應聘人員進行心理健康測評,測評結果作為考察錄用的重要參考依據。
3.綜合能力測試??偡?00分,考核時間每人15分鐘。主要考察應聘者從事輔導員崗位工作的綜合素質和崗位技能等,采取結構化面試和輔導員技能展示方式進行,成績各占50%。綜合能力測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予進入后續環節。
各崗位均按筆試(40%)+綜合能力測試(60%)的計算原則合成得分,確定最終考核成績。最終成績相同,以綜合能力測試得分高者優先。如綜合能力測試得分仍相同,采取加試方式確定最終人選,加試方案另行公布。最終成績在學校人事處網站公布。上述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ㄎ澹w檢考察。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
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皖辦發〔2017〕24號)等文件精神,考察結束時考察對象仍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考察環節不予合格。
?。┕尽=浛己?、體檢、考察、學校會議審定等程序,學校確定擬聘人選,并在學校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接收社會監督。
在體檢、考察、公示等后續環節中,因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出現缺額的,經學校研究同意后,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寧缺毋濫,各崗位不超過1次。遞補人員如最終成績相同,按綜合能力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人選。
?。ㄆ撸┖灱s聘用。本次招聘人員擬納入事業編制聘用,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且體檢合格的,學校按照規定將有關材料報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按照要求,本次聘用的輔導員需按學校相關規定入住學生宿舍。錄用人員須在2025年7月31日前到校報到,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離職證明等相關材料的應聘人員,學校有權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聘用制,須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項
?。ㄒ唬┍敬握衅腹ぷ靼慈耸驴荚囈巹t和保密、回避等規定組織實施,學校紀檢部門加強監督,歡迎社會和廣大教職工監督,監督電話:0550-3512355。
(二)應聘者應對照招聘條件要求投遞應聘材料,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者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負責。
(三)本公告最終由滁州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ㄋ模┤耸绿幝撓捣绞剑?550-3510868。
學校網址:www.chzu.edu.cn
學校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會峰西路1號
學校郵編:239000
附件:附件:滁州學院應聘專職輔導員證明模板(參考).docx.docx (20.6 KB)
滁州學院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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