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南湖區人民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錄聘用制法官助理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崗位
招錄聘用制法官助理4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2名)。主要從事協助法官履行審判職能,在法官指導下完成重要審判輔助性工作以及法官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專業知識符合崗位工作要求,愛崗敬業,有較強的責任心、進取意識和較好的文字、口頭表達能力,身體健康;
4.年齡要求在18至35周歲(1988年3月后、2006年2月前出生),其中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年齡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83年3月后出生);
5.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學歷及專業要求
1.已取得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
2.具備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并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或者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受過治安拘留處分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其他原因不適合在法院工作的。
三、招錄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24年3月13日-2024年3月24日,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2.報名方式:統一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填寫《南湖區人民法院聘用制法官助理招錄報名表》(【掃描下方二維碼】即可下載),上傳身份證、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學歷學位證書及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彩色清晰照片,發至電子信箱nanhucourtzzc@163.com,郵件主題請注明“崗位名稱+姓名”(如聘用制法官助理+張××)。
3.資格初審:南湖區人民法院對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可進入考試環節。
資格初審意見和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安排將于2024年3月29日前以郵件的形式發送于報名人員郵箱,此外不另作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郵箱信息。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占綜合成績的40%和60%。筆試主要考察綜合基礎知識,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滿分100分,60分合格,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應變能力、分析問題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等。考試成績將在南湖區人民法院門戶網進行公布。
筆試時間:2024年3月30日上午9:30-11:30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資格復審
面試進行前,將對擬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復審不合格的,取消資格,依次遞補。
(四)體檢、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參考人員放棄而出現缺額時,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五)公示與錄用
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信息在南湖區人民法院門戶網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
(六)補錄
本次招錄入圍面試且面試成績合格者,但此次未被最終錄用的,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建立聘用制法官助理補錄儲備庫。若在下一次公開招錄前出現缺崗情況,經本院研究決定需補錄的,并報請機構編制部門同意后,在儲備庫人員中依次補錄。儲備庫有效期為本次招錄擬錄用人員公示期滿至下一次招錄公告發布之日前,并在12個月以內。
四、薪酬待遇
聘用制法官助理工資待遇根據南湖區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比照區人民法院事業編制人員,實行總量控制,并根據聘用制法官助理年度實績考核情況適當拉開收入差距。
五、其他事項
(一) 相關經歷條件計算至2024年3月12日。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二) 報考人員的申報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存在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已辦理錄用手續者取消錄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三) 每個環節完畢,考生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及時通過電子郵件接收相關通知,并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提供聯系方式無法聯系而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錄程序的,視為放棄。
(四)如有疑問,可咨詢南湖區人民法院政治部,聯系電話82318190。咨詢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法院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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