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鹽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是經海鹽縣人民政府批準成立的縣級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公司,按照市場化運行,企業化管理,主要從事國有資本的投資、經營、管理等。為進一步優化海鹽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子公司業務職能,促進國有企業運行。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計劃公開招聘11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民主、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計劃
共設3個崗位,工作人員11名。
三、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熱愛本職工作;
2、責任心強,吃苦耐勞,甘于奉獻,有較強的溝通和協調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4、年齡要求35周歲及以下(1988年2月1日后出生);5、學歷學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士學位及以上;
6、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條件(具體見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本次招聘的范圍對象: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證書報考。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限的。
3、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
4、已和海鹽縣國有及國有控股、國有實際控制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
四、工資待遇
錄用后簽訂市場化聘用協議,其中試聘期半年。簽訂正式聘用協議后,工資薪酬待遇按照海鹽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各子公司相關辦法執行,對聘用人員進行業績考核管理,按考核結果兌現,在外不能有兼職行為。
五、招聘程序和時間安排
招聘工作采取報名、資格審核、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本次招聘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1、報名時間:2024年2月18日—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報名地點:海鹽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海鹽縣武原街道新橋北路168號)3樓320室。
3、報名時應提供的材料:
(1)《海鹽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子公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份(請下載附件2填報)。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以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等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相關機構從業經歷證明(社保繳費證明)或相關證明材料。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證件照2張。
4、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不足1:3比例的,按規定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
(★特別提醒:報名時資料按報名表、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其他資料整理好并提供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張,資料不全者不予接受報名)
(二)資格審核
1、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符合條件者參加考試。
2、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不足1:3比例的,按規定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
3、招聘崗位所需專業(學科)要求參考《2024年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參考目錄》,對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名稱與專業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單位根據所學專業方向審核確定。國外(境外)留學人員所學專業參照國內相關或相近專業所學主要課程確定。
應聘人員須對本人提供的報名材料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發現應聘人員弄虛作假者,取消報名直至錄用資格。
(三)考試
1、方式:筆試、面試。
2、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應用》,采用閉卷形式,滿分為100分。
應聘人員根據通知參加筆試。筆試結束后,將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4、面試:滿分100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經筆試入圍面試的應聘人員,根據通知參加面試。若取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將在該崗位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5、面試后,筆試成績按30%折算總分,面試成績按70%折算總分,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成績保留二位小數,第二位小數按照“四舍五入”處理。
根據總成績次序,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6、考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1、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
2、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
3、因體檢不合格、放棄體檢,以及考察不合格或不適合招聘崗位等情況而產生的空缺名額,由招聘單位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對象向社會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后,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按聘用審批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在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問題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核實,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經批準聘用的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在職人員要及時與現工作單位溝通并辦妥有關手續,如因此影響聘用的,由本人負責。被聘用人員收到錄用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取消聘用資格。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在聘用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時間截止至2024年5月31日有效)。
六、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應對本人提交和填寫的材料、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取消資格,已被錄用的,終止勞動合同,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其他后果。
(二)錄用人員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事宜,由本人負責,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其他后果。
(三)公司領導干部的近親屬(包括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本人、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不得應聘。
(四)咨詢電話:0573-86025192
監督電話:0573-86169160
附件2:海鹽縣國有資產經營公司下屬子公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海鹽縣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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