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南湖區師資交流中心是南湖區教育體育局下屬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在嘉興市范圍內公開選聘工作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
嘉興市南湖區師資交流中心事業編制工作人員1名。
二、選聘范圍
嘉興市行政區域內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
三、選聘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工作勤奮,事業心、責任心強;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語言表達能力;具有較好的文字功底和寫作能力;
(二)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三)專業要求:中國語言文學類、教育學類、公共管理類專業畢業;
(四)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1992年4月19日后出生);
(五)具有1年以上事業單位工作經歷,歷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公開選聘:在鄉鎮(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不滿5年的;基層事業單位定向培養未滿規定最低服務年限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審查且尚未作出結論的;受黨紀、政務處分且未滿處分期限的;不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聘程序
選聘工作堅持公開擇優的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網上報名:如實、準確填寫《嘉興市南湖區師資交流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以下簡稱《報名表》),經單位同意加蓋公章后,掃描成PDF文檔,連同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等材料電子文檔,打包后以“姓名”命名發送郵件至282625009@qq.com郵箱。除郵件投遞報名資料外,報考人員還需掃描右側二維碼,填報考生有關信息。
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19日。
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全過程,報考人員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選聘資格。
(二)資格審查
1.資格初審:南湖區教育體育局負責對報名人員的年齡、身份、學歷等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參加考試。
特別說明:資格初審合格人數如不足1:3比例的,取消選聘崗位。
2.資格復審:考試當天進行資格復審,需提交《報名表》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三)考試
由南湖區教育體育局組織實施考試。選聘崗位數與資格初審通過人數超過1:20(含)以上的,進行筆試,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選,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面試,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選聘崗位數與資格初審通過人數之比不足1:20,直接進行面試。筆試、面試總分均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體檢合格者參加考察,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體檢、考察環節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從面試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補。
(五)公示和聘用
根據面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選聘對象,對擬選聘對象在中共南湖區委南湖區人民政府網站區教育體育局“公告公示”欄中發布公告(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37/index.html )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選聘的,予以聘用,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因本人原因未按時報到的,視作自動放棄,不再替補。
五、其他說明
1.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南湖區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2.報考人員須用有效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3.聯系電話:0573-82058367
4.監督電話:0573-82838339,0573-82057223
附件:嘉興市南湖區師資交流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嘉興市南湖區教育體育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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