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崇仁縣公開選調縣紀委監委和縣委巡察辦工作人員的公告》規定,經過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察等環節,經研究,決定鄧明華等8名同志到縣紀委監委和縣委巡察辦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后辦理相關調動手續。現將擬選調人員名單公示如下:
本次公示時間為2019年10月25日-2019年11月1日。如對以上人員存有異議,請及時反映或舉報,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以匿名信舉報或逾期舉報的不予受理。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擬選調人員進行試用。試用期間,選調人員在原單位的一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要求辦理調動相關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監督舉報電話:
縣紀委監委:0794-6322170
縣委組織部:0794-12380
崇仁縣公開選調縣紀委監委和縣委巡察辦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