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鹽縣民政局下屬事業單位海鹽縣殯儀館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崗位合同工2名。
一、招聘計劃及資格條件
1.基本條件:海鹽縣戶籍,40周歲以下(即1978年4月8日后出生),身體健康,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吃苦耐勞,工作責任心強,善于溝通交流,服務意識好。
2.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
招聘 計劃 | 招聘崗位要求 | 備注 |
2 | 男性,高中及以上學歷,要求執a2駕駛證,駕齡在三年以上。 | 有志于從事殯儀服務,具體工作為殯儀接待、火化和靈車駕駛。 |
1.現場報名。報名時間:2018年4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報名地點:海鹽縣民政局辦公室(棗園西路619號棗園大廈1113室)。聯系電話:86110183。
報名時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人數不足招考計劃數2倍的,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2.面試與實踐體驗。面試與實踐體驗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與實踐體驗將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具體由用人單位決定相關內容。面試和實踐體驗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與實踐體驗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3.體檢、考察。按面試與實踐體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進行。
4.公示、聘用。體檢、考察合格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3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后即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建立勞動關系,按國家規定及我縣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相應社保和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結束,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棄的,按面試與實踐體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海鹽縣民政局辦公室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資格。
5.報名辦法。有意者請攜帶相應的畢業證書、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表一份以及一寸彩照2張報名。
三、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請如實填寫報名表,如發現有虛假行為,一律取消資格,已經聘用的,終止合同,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其他后果。
2.聘用對象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事宜,由本人負責,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其他后果。
3.招考工作中如出現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研究解決。
附件:海鹽縣民政局公開招聘編外崗位合同工報名表
海鹽縣民政局
2018年4月12日
海鹽縣民政局公開招聘編外崗位合同工報名表
報名序號(由工作人員填寫):
姓 名 | 身份證號 | ||||||||||||||||||||||||||
民 族 | 性 別 | 政治面貌 | 貼 一 寸 彩 照 | ||||||||||||||||||||||||
學 歷 | 婚姻狀況 | 參加工作 時 間 | |||||||||||||||||||||||||
所學專業 | 戶籍性質 | 職 稱 | |||||||||||||||||||||||||
畢業院校及時間 | |||||||||||||||||||||||||||
現工作單位 | |||||||||||||||||||||||||||
現戶籍所在地 | 省 縣(市)鎮(街道) 村(社區) | ||||||||||||||||||||||||||
聯系電話 | 單位電話 | 住宅電話 | 手機 | ||||||||||||||||||||||||
工作簡歷、 學習簡歷( 從初中填起)、獎懲情況 | |||||||||||||||||||||||||||
初審 意見 |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 復審 意見 | 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 ||||||||||||||||||||||||
考生承諾 | 本人承諾,以上所填信息真實有效。 考生簽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