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合同工,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崗位職責
A崗位合同工主要負責法庭審理記錄等審判輔助事務,并在法官指導下負責審查案件材料等審判輔助事務。
B崗位合同工負責法庭審理記錄等審判輔助事務。
二、招錄崗位需求
三、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二)年滿18周歲(2005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大專學歷年齡不得超過28周歲(199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學歷年齡不得超過32周歲(199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年齡不得超過35周歲(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招錄需要的其他條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薪酬待遇
A崗位合同工薪酬標準,本科學歷的按B崗位合同工薪酬上浮約30%,研究生學歷的在本科學歷的基礎上再上浮約15%。
B崗位合同工薪酬待遇參照市定司法雇員有關待遇發放。
(具體待遇可電話咨詢)
五、招錄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資格初審采取網絡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3年9月5日0時至9月12日16時。
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9月5日0時至9月12日16時。
報名網址:jrrp.jiarrc.com
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或證明等電子文件進行網絡報名(各類電子文件必須清晰),同時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張。按職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
顯示“初審待復審”后,請等待復審通知,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更改信息;未通過的,可在完善資料后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再次報名截止時間為9月12日16時。
(二)考試及面試
采取考試+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1.考試
(1)考試分為崗位必備的專業基礎知識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專業基礎知識筆試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和綜合知識;專業技能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中文錄入速度、準確率等,形式為聽打和看打,聽打與看打各占50%。專業基礎知識筆試、專業技能測試滿分均為100分。
A崗位合同工的考試成績=專業知識考試成績×80%+專業技能考試成績×20%。
B崗位合同工的考試成績=專業知識考試成績×60%+專業技能考試成績×40%。
(2)考試時間:9月16日,上午9:00—11:00專業基礎知識筆試;下午2:00開始專業技能測試。
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報考人員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人數未達到1:3的,所有參加筆試的人員均進入)。
2.資格復審
面試進行前,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考生須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的其它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復審不合格的,取消資格,依次遞補。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60分。有關安排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后,將考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規定的比例計算出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考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將在市法院門戶網站及海寧市人才網進行公布。
(三)體檢、考察
根據職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的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體檢費自理。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招錄條件。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參考人員放棄而出現缺額時,按照總成績根據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四)公示與錄用
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信息在市法院門戶網站及海寧市人才網(www.hnrcrs.com)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被錄用人員與經市人力社保局許可的第三方訂立勞動合同,訂立勞動合同時應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確定。
(五)遞補
一年內若出現編外合同工減員情形的,按照遞補順序由招錄單位研究遞補人員,進行體檢、考察、公示。
六、其他事項
(一)相關經歷計算至2023年8月31日。
(二)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報名人數低于招聘計劃人數2倍的,則相應核減招聘計劃人數。招錄職位取消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改報,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該報名。
(四)報考人員的申報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存在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錄用手續者取消錄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五)考生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并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無法聯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錄程序的,視為放棄。
(六)如有疑問,可咨詢市法院,聯系電話0573-87017163。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