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嘉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嘉興港引航管理站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嘉興港引航管理站(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是代表國家派出引航員,對進入嘉興港域的外國籍船舶,引領其在安全區域內進出、錨泊;接受申請,對國內船舶進出嘉興港域進行引航的事業單位。
二、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計劃推出1個崗位,招聘引航員3名。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責任心強,身體健康,滿足船員健康證體檢要求,勝任本職崗位工作。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航海技術專業;
4.具有海船甲類一等大副以上適任證書、實際任職1年及以上遠洋運輸經歷,年齡要求30周歲及以下(1988年11月29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報名相結合方式。
1.網上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29日。報名者填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及相關材料原件掃描件發送至報名郵箱:,材料原件可在后續環節審核。
2.現場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11月29日,每個工作日的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報名者應在相應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到嘉興港引航管理站報名(平湖市乍浦鎮滬杭路351號)。
3.報名材料:
(1)報名登記表(見附件);
(2)學歷證書及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實際任職1年及以上遠洋運輸經歷證明;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證件照2張。
4.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10日內,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將初審結果通知本人。
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不到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報名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采用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內容為相關專業知識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前通過電子郵件報名參加面試的人員請攜帶好相關材料的原件以供審核,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審核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參加考試。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三)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考錄考察工作的辦法進行。主要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應聘人員在體檢、考察環節出現不合格的或自愿放棄的,按招聘崗位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五)公示、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浙江化工人才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待遇和各種規定保險。
五、監督和聯系
1.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嘉興市交通運輸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嘉興市紀委市監委駐嘉興市人大機關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嘉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業務指導和程序監督。招聘程序參照《嘉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的實施意見》有關規定執行。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2.招聘公告、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事宜將在浙江化工人才網站(http://www.zjhgrc.cn)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上查詢。
咨詢電話:0573-85527456聯系人:陸先生黃先生
監督電話:0573-83678296,82228947
嘉興市交通運輸局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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