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加快衛生事業發展,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及相關規定,結合各醫療衛生單位用人需求,經市人力社保局備案,現將2021年平湖市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21年平湖市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98名。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2021年平湖市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衛生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二) 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屆本科及以上應屆畢業生(須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1.平湖市第一人民醫院(不含分院)、平湖市中醫院(不含分院)、平湖市婦幼保健院公開招聘崗位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⑴碩士及以上研究生;⑵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第二批(不含獨立學院)錄取的醫學類專業畢業生。
2.其他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崗位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⑴碩士及以上研究生;⑵全日制普通高校醫學類專業本科畢業生。
(三)年齡18—35周歲;
(四)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和其他條件。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⑴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電子掃描件;
⑵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電子掃描件;
⑶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含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在校學習成績單)電子掃描件;
⑷《2021年平湖市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報名表》(見附件2)電子稿 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電子證件照1張。
報名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
發布公告之日起-2021年3月31日。報名人員可于規定時間內將報名表、身份證、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相關資料原件的pdf掃描件發至發送至各招聘單位的報名郵箱:
平湖市第一人民醫院醫共體:phyyzp@126.com,聯系電話:0573-85030210;
平湖市中醫院醫共體:phzyyrsk@126.com,聯系電話:0573-85123965;
平湖市第二人民醫院醫共體:phey120@163.com,聯系電話:0573-85828816;
平湖市婦幼保健院:phsfybjy@163.com,聯系電話:0573-85110258;
平湖市精神衛生中心:1718396250@qq.com,聯系電話:0573-85826885。
文件名為“應聘單位+應聘崗位+應聘者姓名”。 平湖市衛生健康局組織人事科會同招聘單位根據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電子郵件或手機短信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二)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工作由平湖市衛生健康局視報名及疫情防控情況,按崗位統一或分批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面試時報名人員請攜帶好相關材料的原件以供審核,審核通過的發給準考證,憑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面試。審核不通過的,取消面試資格。報名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面試內容為相關學科、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后,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的1∶1比例確定錄用意向。有錄用意向的對象在考試現場放棄的,由人力社保局、衛生健康局決定是否遞補。面試不合格的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三)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按人社部、原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對象。
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主要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國平湖門戶網站(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衛生健康局信息公開欄、平湖人才信息網(http://www.phrcsc.com.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
確定聘用人選后,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不能按時畢業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填寫信息必須真實,提供虛假資料信息獲取應聘資格、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取消聘用資格。
2.報考學歷為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所報專業必須與招聘崗位條件要求一致。具有雙專業的畢業生,不能以輔修專業報名。
3.聘用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和服務年限制度。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在各醫療衛生單位的服務年限不少于5年(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不計入服務年限)。服務年限內不能辦理專業技術人員流動手續。
4.本公告未盡事宜,經人力社保局、衛生健康局商量決定。
五、聯系方式
平湖市衛生健康局人事科 聯系人:沈衛杰 孔 珉
聯系電話:0573-85023587,85111683
平湖市衛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