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發改委辦公室、教育廳辦公室、人力社保廳辦公室、財政廳辦公室《關于開展2021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辦〔2021〕25號)文件精神,我縣將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30名(其中本科層次22名、專科層次8名)現就有關招生(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對象
2021年報考普通高校,立志從事基層社區衛生服務事業的海鹽戶籍學生,通過填報普通類提前志愿錄取,體檢合格,并與海鹽縣衛生健康局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
二、承辦院校及專業
(一)嘉興學院、湖州師范學院承辦臨床醫學本科。
(二)浙江中醫藥大學濱江學院承辦中醫學本科。
(三)浙江中醫藥大學、杭州師范大學、杭州醫學院承辦預防醫學本科。
(四)湖州師范學院承辦臨床醫學專科。
三、招生批次
本科層次、專科層次均為普通類提前批。嘉興學院、湖州師范學院、浙江中醫藥大學濱江學院、杭州醫學院本科層次各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新一段線;浙江中醫藥大學、杭州師范大學本科層次要求浙江省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湖州師范學院專科層次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新二段線。
四、招生數量
(一)本科層次。臨床醫學13名(嘉興學院11名、湖州師范學院2名);中醫學6名;預防醫學3名(浙江中醫藥大學、杭州師范大學、杭州醫學院各1名),學制5年。
(二)專科層次。臨床醫學8名,學制3年。
五、招錄與招聘
我縣2021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招生工作實行招生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并軌進行。按照“先填志愿,擇優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按考生戶籍以縣(市、區)為單位實施定向招生。具體招聘程序如下:
1.預報名。凡意向就讀本、專科層次定向培養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網上打印的高考成績單,于6月28日到縣教育局招生考試中心(地址:武原街道棗園西路368號,縣教育局八樓)預報名(最終均以網上填報志愿為準)
2.填報志愿。符合條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臨床醫學本科選考科目化學且生物,兩門科目需均選方可報考,中醫學本科選考科目化學、生物選其一門科目方可報考,預防醫學本科選考科目物理、化學、生物選其一門科目方可報考,臨床醫學專科選考科目物理、化學、生物,選其一門科目方可報考),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
填報本科層次專業的考生,須于6月29日至30日8:30~17:30及時將嘉興學院、湖州師范學院臨床醫學(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專業填報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志愿的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浙江中醫藥大學濱江學院中醫學(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專業填報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志愿的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浙江中醫藥大學、杭州師范大學、杭州醫學院預防醫學(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專業填報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志愿的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
填報專科層次專業的考生,須于6月29日至30日8:30~17:30及時將湖州師范學院臨床醫學(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專業填報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志愿的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
3.劃取上線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各縣(市、區)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提供給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再將相應名單分發至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
4.體檢。縣衛生健康局根據各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根據《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醫學類專業不招收色覺異常(色弱或色盲)的考生,色弱或色盲考生請勿報考。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
5.公示。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海鹽人事人才網”和“中國海鹽門戶網站”上公示3天。
6.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的,由縣衛生健康局商縣人力社保局后,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符合條件的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的原件和復印件,于規定時間內到縣衛生健康局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簽訂協議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7.錄取。省教育考試院在已與縣衛生健康局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考生中按照招生政策投檔、錄取,被錄取者由錄取學校發送錄取通知書。未錄取者不影響普通類正常錄取。
六、費用補助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考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按本科生每人4.6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專科生每人2.6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具體按《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書》執行。
七、就業與待遇
凡被錄取的我縣定向培養學生,畢業后按照簽訂的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縣衛生健康局根據統一分配的原則,本科層次調配到農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專科層次調配到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站(村衛生室)工作。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服務期在取得執業資格后不得少于五年,服務期限不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時間,具體事項在定向培養就業協議、聘用合同中約定。定向培養生若畢業后不回海鹽縣工作或不服從分配及不滿服務年限的,應按協議承擔有關違約責任。
縣衛生健康局人事科聯系電話:86022673,86865106;
縣教育局招生考試中心聯系電話:86027060,86020190。
海鹽縣衛生健康局
海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海鹽縣財政局
海鹽縣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