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對象范圍
1.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2.海寧市生源或戶籍(戶籍以2018年4月21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截止到2018年4月21日戶籍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籍所在地)。
3.年齡為18~30周歲(1987年4月21日至2000年4月21日期間出生)。
4.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報名時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對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報考人員不限戶籍:
報考職教類專業教師崗位的;
報考音樂、體育崗位的;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研究生;
4.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大學期間獲得1次三等及以上校級年度(專業)獎學金的;
(2)大學期間獲得校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的。
上述人員中屬于2018年應屆畢業的,如被聘用須在辦理報到手續時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不能在2018年8月30日前提供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