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后按各崗位招聘計劃數確定入圍面試對象,招聘計劃數在1-6名的按1:3比例、7-12名的按1:2比例、13名及以上的按1:1.5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入圍面試對象。面試后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數1:1確定擬參加體檢的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筆試分數高者排位在前。
校醫崗位考試分為筆試、面試。考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數1:3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入圍面試對象。面試后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數1:1確定擬參加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同,以筆試分數高者排位在前。
面試時間初定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和4月22日(星期日)兩天(分中小學和幼兒園),具體時間、地點及面試要求另行通知。
4.體檢、考核。在規定時間內統一組織體檢并進行考核。體檢標準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實施,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對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公示前由于擬聘對象放棄等原因造成職位空缺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錄用公示后不再遞補。
5.公示。對擬錄用的對象,在平湖人才信息網、平湖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有異議,并經查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
6.聘用。公開招聘的教師和校醫均列入事業編制管理,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報考統配崗位的考生報到后,根據教育局公布的招聘學校和招聘崗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填報志愿并確定錄用學校(考試總成績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優先)。各學校與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被聘人員為大中專應屆畢業生的,實行1年的見習期。試用期(見習期)均計入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見習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報名時間、地點、方式
1.時間:2018年 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午8:30~下午4:00(中午不休息),地點:平湖市教育局8樓會議室(當湖街道東湖大道38號原地稅局大樓)。逾期不予補報。
2.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3.本次實行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
4.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2018學年平湖市教育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下載后a4紙打印;
2)自薦書(包含本人學習工作簡歷、基本情況、教育教學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成績介紹等內容);
3)2018年應屆畢業生提交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在校學習課程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2018年師范類應屆畢業生還應提供由畢業學校出具師范類的證明。2018年應屆畢業生已具備相應崗位教師資格條件的,須提供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此證明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和相應的普通話等級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