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城鄉社區建設,打造一支適應新時代基層黨建和基層治理需要的職業化專職社區工作者隊伍,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8名專職社區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1.思想政治素質較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能堅決貫徹黨的路線和方針政策,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精神和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
2.有志于社區工作,事業心責任感較強,具有吃苦耐勞、樂于奉獻、勇于創新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組織協調能力;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身體健康,無違法違紀記錄;
4.部分崗位因從事基層黨建工作,需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二、招聘條件
1.限海鹽縣戶籍或海鹽縣生源。其中,有專業要求的崗位放寬至嘉興市戶籍或嘉興市生源。戶籍地以2024年11月11日為準。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四)錄用
體檢、考察合格后,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海鹽人事人才網公示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五)遞補
體檢、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者自愿放棄的,在該崗位面試合格對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各崗位簽訂勞動合同后將不再進行遞補。
四、待遇保障
按照我省有關規定落實薪酬待遇,包括基本養老、基本醫療等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五、注意事項
1.報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經核對后,原件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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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中組發〔2021〕12號)執行。
3.報考人員請如實填寫報名表,如發現有虛假行為,一律取消資格,已經聘用的,終止合同,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其他后果。
4.錄用對象應按規定時間上崗,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上崗的,取消聘用資格;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事宜由本人負責,并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
5.招聘工作中如出現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組織招聘的部門研究解決。
中共海鹽縣委組織部
中共海鹽縣委社會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