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南湖區綜合行政執法隊關于選調參公人員的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嘉興市南湖區綜合行政執法隊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調參照管理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數量
南湖區綜合行政執法隊參公人員6名。
二、選調范圍
浙江省行政區域內在職在編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選調人選應當具備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較好的品行作風和較強的工作能力,除此之外,還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2.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學歷為大學本科及以上;
4.一般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
5.歷年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參加選調:
1.本人受過黨紀政務處分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主要家庭成員和重要社會關系有違紀違法情況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適宜選調的。
四、選調程序
1、報名方式
(一)時間:公告之日-2019年11月10日
(二)地點:嘉興市南湖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政治處(南湖區第二行政中心511辦公室。聯系人,阮女士,聯系電話:82227609)
(三)報名材料:
1.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的《嘉興市南湖區綜合行政執法隊公開選調公務員報名表》;(見附件)
2.學歷和學位證書;
3.干部任免審批表。
報名表格可登錄中國南湖網站(http://www.nanhu.gov.cn/art/2019/10/29/art_1579940_39566779.html)下載。報名材料的電子版本發送至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2.資格審核。報名結束后,南湖區綜合行政執法隊對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初審,確定參加考試人選。
3.考試。考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考試由南湖區綜合行政執法隊組織實施。選調崗位報考人數在30人及以上的,進行筆試,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若有放棄面試資格的,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選調崗位報考人數不到30人的,直接進行面試。筆試、面試總分均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
4.考察和體檢。面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成績,按照擬選調名額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考察對象。面試合格人數不達到1:1.5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參照有關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相關規定執行,由南湖區綜合行政執法隊組織進行。考察階段,本人需提供近兩年的體檢報告。
5.討論決定。經體檢合格者,根據考察情況由嘉興市南湖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黨組進行綜合研判確定擬選調人選。
6.公示轉任。對擬選調人選進行為期5個工作日的公示,經公示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按規定辦理轉任手續。
五、注意事項
被推薦和自薦人選提供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詳細,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資格。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嘉興市南湖區綜合行政執法隊負責解釋。
嘉興市南湖區綜合行政執法隊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