廬江縣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縣供水集團,下同)為縣政府直屬國有企業,為充實加強公司工作人員力量,經縣編委會議研究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范圍
1、招聘計劃
共26名(具體要求詳見附表)。
2、招聘范圍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國家承認學歷已畢業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熱愛社會主義,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年齡條件中“35周歲及以下”是指1982年10月8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證為準,其它涉及年齡的以此類推。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2)現役軍人;(3)在讀的全日制學生;(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6)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國有企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者須提供學歷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張,并填寫《報名資格審查表》1份。
報名時間:2018年10月8日至12日,逾期不予報名。
報名地點:縣人社局一樓勞動就業服務大廳(文昌路66號)。
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會同相關用人單位共同負責。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考試前發給《準考證》,報考者持《準考證》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經復審查實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現場報名通過資格審核人員即辦理繳費手續。筆試費用每人每科45元,面試每人80元(面試入圍人選領取面試通知書時繳納)。
享受低保和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考試費用的政策。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低保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鎮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扶貧手冊》(復印件)。
各崗位報考比例須達到n+1(n為招聘計劃數),不足的,相應減少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一科,內容主要包括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等常識,判斷推理、計算機基礎應用知識、公文寫作知識等,分值100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時間120分鐘。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面試:面試人選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末位成績相同的同為面試人選。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參照原人事部《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實施辦法》、《安徽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面試實施細則》等規定組織實施,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心理素質與應變能力等,采取百分制,當場評分,當場亮分(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四舍五入)。
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6:4權重合成計算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四舍五入)。
五、體檢
根據招聘名額,在同崗位內依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考試總成績相同,取面試成績高的(須在面試最低控制分數線內,下同)。
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按《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規定執行。考生須按要求在指定的體檢機構由縣供水集團會同縣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可提出復檢申請(當日、當場復檢項目的除外),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人選,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考察材料。考察工作由縣供水集團負責組織實施。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即確定為擬聘用人選,予以公示,時間3天,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發現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經查實后取消其聘用資格。因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不合格或主動放棄產生缺額的,從所招聘崗位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額有效遞補。若因考生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而無法遞補的,則取消或相應減少該崗位招聘計劃數(下同)。
八、聘用
對擬聘用人員公示無異議的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聘用人選,辦理聘用手續,與聘用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按合同約定承擔相關權利和責任。首聘期限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聘。聘用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到單位報到上崗,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取消其資格,不再遞補。
聘用人員如果與原用人單位存在合同關系的,應自行和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關系,否則由此而產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聘用人員工資標準及相關待遇參照縣供水集團同類人員標準執行,辦理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
九、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供水集團組織實施,相關部門予以協助,縣紀委監委駐人社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對違反考試工作紀律的考生、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縣供水集團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51-87312016(縣人社局)
0551-87322750(縣供水集團)
監督電話:0551-87328122(駐人社局紀檢監察組)
2、報名資格審查表
廬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廬江縣供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