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檢察院共同下發的《關于全省檢察機關司法雇員隊伍建設的意見》,經有關部門同意,嘉興市人民檢察院決定統一組織全市檢察機關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司法雇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職責
司法雇員主要協助檢察官從事案件辦理過程中程序性、事務性輔助工作。
二、招錄人數
嘉興市兩級檢察院共招錄司法雇員25名。
三、招錄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二)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三)年滿18周歲,不超過35周歲(1989年5月22日至2006年5月21日期間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招錄檢察院需要的其他條件。
上述人員中,屬2024年應屆畢業生的,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四)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
(五)有其他不適合在檢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員的薪酬待遇,具體咨詢各招錄檢察院。
五、招錄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網上報名。報名時間:2024年5月30日9:00-6月3日17:00(以郵件送達時間為準)。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將報名材料掃描成PDF格式壓縮打包(總量不大于8M)發送至各招錄單位報名指定郵箱(其中海鹽縣檢察院報名郵箱:zjshyxrmjcy@163.com),郵件主題請備注“報考崗位(姓名)”。
2.報名材料:
(1)嘉興市檢察機關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附件2,報名表用A4紙打印,須經本人簽字并附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證件照)掃描件;
(2)本人第二代有效期內身份證掃描件;
(3)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掃描件;
(4)學歷學位證書或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
(5)根據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相應的工作經歷、工作表現等有關資料掃描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6)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證件照電子版。
3.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6月4日-6月5日,資格初審結果將通過郵件反饋。按照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與計劃招錄人數不低于3:1的比例組織考試。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嘉興市人民檢察院視情決定取消招錄崗位。
未通過初審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1天內完成,初審截止日期為6月7日17時。
4.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下載及打印,請以招考單位通知為準。
(二)筆試、資格復審及面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1.筆試
筆試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專業知識和綜合知識,滿分100分,合格分60分,由嘉興市檢察院統一命題,各招錄檢察院自行組織。筆試時間初定于6月中下旬,具體時間請以準考證記載為準。
報考人員必須攜帶準考證和本人第二代有效期內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注明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2.資格復審
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同時進入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材料包括:
(1)《嘉興市檢察機關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原件(報名表用A4紙打印,照片為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證件照);
(2)本人第二代有效期內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戶口簿首頁、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1份;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5)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6)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放棄資格復審的,相應遞補。按資格復審比例在報考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成績相同的一并遞補。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由各招錄檢察院通知報考人員。
3.面試
面試由各招錄檢察院按照嘉興市人民檢察院的安排自行組織,滿分為100分,合格分60分。擬錄用人員面試須達到合格以上分值。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規定的比例計算出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將在各檢察院門戶網站進行公布。
(三)體檢、考察
體檢與考察由各招錄檢察院自行組織。根據職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錄人數的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結束后,各招錄檢察院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
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司法雇員的招錄條件。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
(四)公示與錄用
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信息在嘉興市人民檢察院門戶網站、各招錄檢察院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參考人員放棄而出現缺額時,由各招錄檢察院按照總成績,根據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
各招錄檢察院指導被錄用人員與勞務派遣公司訂立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確定。
六、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數不足招錄人數3倍的,報嘉興市人民檢察院審批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低于1:1的相應核減招錄計劃。招錄職位取消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改報,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
(二)報考人員放棄或被取消錄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除前述已明確外,招錄單位報嘉興市人民檢察院同意并備案后安排人員遞補,遞補有效期為一年。需要遞補的,按照本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遞補;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排名遞補。
(三)報考人員的申報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存在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證實,取消資格,已辦理錄用手續者取消錄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四)考生應及時上網查閱成績及相關通知,并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無法聯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錄程序的,視為放棄。
(五)擬錄用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正式入職。逾期不能入職且協商不成的,取消錄用資格。
(六)如有疑問,可咨詢各招錄檢察院,聯系電話詳見附件1。咨詢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七)本次公開招錄有關信息,請考生留意各招錄檢察院門戶網站。
(八)對招錄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嘉興市人民檢察院派駐紀檢監察組,舉報電話:0573-82711759;嘉興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舉報電話:0573-82713670。
相關附件
附件1:嘉興市檢察機關司法雇員招錄職位表
附件2:嘉興市檢察機關司法雇員招錄報名表
附件3:報名材料發送指定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