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嘉興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規范管理工作實施辦法》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文職類警務輔助人員2名,勤務類警務輔助人員63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和有關要求見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薪酬待遇實行崗位績效考核和層級管理的薪酬制度,每年按基數動態調整(報名時可詳細咨詢)。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熱愛公安事業。
(二)年齡為18周歲至35周歲(1987年3月24日至2005年3月23日期間出生),身心健康。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其中文職輔警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證書須在2023年4月7日前取得。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82年3月24日以后出生),文化程度可放寬到高中或中專:
1.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和一至四級傷殘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級傷殘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無配偶子女的可為同胞兄弟姐妹);
2.持有駕駛A1證人員(僅限報考巡邏處突崗位);
3.部隊退役士兵(僅限報考巡邏處突崗位);
4.具有資質的特殊人才。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酒后駕車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后辭職不滿一年或不適宜再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11.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2.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考生自愿報名,通過資格審查、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7日,通過網絡進行報名。
2.報名要求:填寫附件2《嘉興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分局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并將電子1寸照片插入照片欄(可通過掃描文末二維碼下載),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學歷證書及相關資格證書的彩色清晰照片,并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
將上述資料打包并命名為本人名字發送至電子郵箱:543373402@qq.com。初審結果將在4月10日之前,回復至報名人員的電子郵箱。體能測試當天攜帶原件進行資格審查。報名咨詢電話:0573-81291862。
(二)體能測試
巡邏處突崗位測試成績(折合成100分)占比為50%,體能測試科目為100米跑、1000米跑(女性為800米跑)、俯臥撐(女性為1分鐘仰臥起坐)、立定跳遠四項,每項100分,共400分,合格分數線為240分(單項成績不低于35分);其他崗位體能測試采用合格制,體能測試科目為10米×4往返跑(第一次測試不合格的可補測1次)、男子1000米跑(女性為800米跑)、縱跳摸高三項,合格分數線為180分。體能測試合格人員進入筆試、面試環節。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能測試成績參考標準詳見附件3。
(三)筆試
巡邏處突崗位筆試成績占比為20%,其他崗位筆試成績占比為50%。筆試內容為:政治理論、文化知識、基本法律常識等,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不指定參考資料或考試大綱)。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巡邏處突崗位面試成績占比為30%,其他崗位面試成績占比為50%。
巡邏處突崗位根據體測成績50%和筆試成績20%,其他崗位根據筆試成績50%,從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計劃3人以上崗位的按1:2確定,若人數未達比例標準的,全員進入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重點考察報考人員的言行舉止、認知能力、邏輯思維、專業能力、身體條件和崗位適應性等。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不包含)的自動淘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招錄計劃1:1比例入圍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行(視力可矯正),體檢費用由本人承擔。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要求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行。招聘過程中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等情況,則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考察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經公示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簽訂勞動合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合同期限一般為兩年,試用期為2個月。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取得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二)報考人員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試、考試、體檢的,視作放棄處理。
(三)各科目(體能測試、筆試、面試)考核前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四)報考人員必須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凡有不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頂撞裁判及工作人員的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五)報考人員存在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攜帶的通訊設備或者有計算、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竄通作弊或者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違反招聘紀律情況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列入“黑名單”,5年內不得參加公安機關的招聘考試。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嘉興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分局負責解釋。
1.嘉興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及崗位要求表
2.嘉興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
3.體能測試評分標準
嘉興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
(國際商務區)分局
2023年3月24日
原標題:經開公安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s://mp.weixin.qq.com/s/6YzJEHOp4cx5gR4NnfrDDw
(責任編輯: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