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崗位
青年工作事務崗
二、用工單位
海寧市陽光社會工作事務所
三、工作地點
海寧市區(qū)
四、崗位職責
開展青年文體、拓展、志愿服務等項目工作,其它相關工作。
五、應聘條件
1.已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學歷,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1年2月18日以后出生),專業(yè)不限;
2.具有海寧市戶籍(以2021年2月18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3.熱愛青年及青少年工作,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職業(yè)道德。
4.此報名需要上傳無犯罪承諾書,詳見附件1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違法行為,受過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處罰的;
(3)曾因違紀違規(guī)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家庭成員被判處刑罰的,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其他不宜從事青年及青少年工作的。
六、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和聯(lián)系方式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1年2月25日下午16:30
2.聯(lián)系電話:87289093、15968361996(微信同步)
3.筆試和面試時間及流程另行通知(筆試時請攜帶學歷證明、戶籍證明、各類獲獎或榮譽證書原件等材料)。
(二)報名方式
報名網(wǎng)址:jrrp.jiarrc.com(在線填寫報名表,上傳報名資料,顯示已初審待復審,即報名成功)
請隨時查看審核狀態(tài),以防無效報名!
審核未通過人員,須在報名時限內(nèi)按系統(tǒng)提示及時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審核,否則為無效報名!
報考人員應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
報名受理后,工作人員將對報名信息進行初審,初審通過的,方可獲得進行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四)考試辦法
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各項考試的,視作放棄。
1.筆試(滿分100分):按40%計入綜合成績。筆試采取閉卷形式,考試內(nèi)容為青少年社會工作專業(yè)相關知識。
2.面試(滿分100分):按60%計入綜合成績。重點測試報考人員專業(yè)業(yè)務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素質。
3.綜合成績滿分100分,合格分為70分,綜合成績不合格者不進入考察、體檢環(huán)節(jié)。
七、考察、體檢
1.考察: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綜合成績并列第一,則面試成績高分者列為考察對象)。考察出現(xiàn)不合格者,由海寧市陽光社會工作事務所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2.體檢:考察合格,按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由海寧市陽光社會工作事務所決定是否遞補進行再考察、體檢。體檢費用由本人承擔。
八、聘用
經(jīng)考察、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聘用人員,與海寧市陽光社會工作事務所簽訂勞動合同。聘用人員需經(jīng)2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nèi)。試用期的待遇按海寧市陽光社會工作事務所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內(nèi)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雙方繼續(xù)履行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的初聘期限為一年。
九、咨詢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朱老師
0573-87223221、13600566466
點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