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教育局所屬15家事業單位,因學校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現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94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1.網上預報名。
預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直至2024年10月25日下午5﹕00。
2.現場報名時間和地點。
現場報名時間:2024年10月26日(周六)9﹕00~12﹕00;現場報名地點:浙江師范大學金華本部大學生活動中心一樓
多功能廳。
二、考試時間和地點
1.筆試。
時間:2024年10月26日14﹕00起。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
時間:2024年11月2日(周六)。地點:海寧市海昌初級中學。
三、招聘計劃
招聘崗位詳見《海寧市教育系統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10月赴浙師大自主公開招聘教師計劃》(附件1,以下簡稱《計劃》)。
四、招聘范圍
1.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同時具備大學本科學歷及學位。
2.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本科畢業生,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①列入國家原“985工程”大學畢業生、世界一流建設大學畢業生、世界一流學科建設大學的“一流學科”專業畢業生。
②6所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浙江師范大學初陽學院、杭州師范大學經亨頤教師教育學院師范類畢業生。
③獲得浙江省高等學校師范生教學技能競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畢業生。
④大學期間前三個學年每學年綜合成績排名位于本專業前
20或大學前三個學年累計綜合成績排名位于本專業前20的畢業生。
⑤大學期間獲得2次及以上校級學年三等及以上獎學金的
畢業生,大學期間獲得過1次及以上校級學年三等及以上獎學金
的師范類畢業生,大學期間獲得過1次及以上校級學年三等及以上獎學金的海寧戶籍(含海寧生源)畢業生。
五、招聘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身心健康,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強。
2.年齡為18~30周歲(1993年10月26日到2006年10月26日期間出生)。
3.戶籍不限。
4.學歷學位要求:部分初中語文、初中英語、初中科學、初中社會崗位須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具體崗位見計劃的“其他要求”欄)。其他崗位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5.崗位所需專業要求:詳見《計劃》(附件1)。
6.教師資格證要求及普通話要求:須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報考語文教師崗位的,須具有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證書(報名時無需提供)。
上述人員,如被聘用,須在辦理報到手續時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語文崗位須提供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證書),否則不予聘用。
截至2024年10月26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浙人社發[2014]15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本次招聘每位應聘人員只可報考一個崗位。
六、招聘程序和聘用辦法
1.報名初審。
網上預報名:將報名材料電子文件(具體參照現場報名材料)以壓縮包方式(壓縮包大小在5M以內)發送至相應崗位的報名郵箱,并注意核實郵件是否發送成功。上傳的報名材料須與現場報名材料一致。郵件主題格式為:[2024自主公開招聘]-崗位編號-姓名。每人限報1個崗位。
現場報名:憑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現場報名進行確認:(1)《海寧市教師招聘報名表》(見附件2)一份(必須完整打印在A4紙同一頁上);(2)有效期內的身份證;(3)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憑學校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報考;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及中外合作大學畢業生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材料截至時間為2024年10月26日;(4)戶口簿或戶籍證明(海寧市生源或戶籍考生提供,海寧生源的畢業生可憑戶口簿中遷往高校的戶口頁確定生源);(5)師范類畢業生師范證明;(6)相關獲獎證書(獲獎證書必須是原件。獎學金證書落款須為畢業學校,加蓋學校公章,“證明”無效,同時提供學校獎學金評定辦法)。(7)學校提供的綜合成績排名證明原件,須加蓋公章。
網上預報名人員也須憑上述材料現場報名,進行確認。
2.報名復審。
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持初審所有資料到復審處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領取“準考證領取通知書”。當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名合格人數不足1∶2時,相應核減招聘名額直至取消該崗位本次招聘。
報考人員在報考中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對偽
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3.考試、考核:考試、考核項目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
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1∶3的按實際參加筆試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面試內容為“試講+提問”,滿分為100分。面
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綜合成績。如出現綜合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試成績再相等,再組織第二輪面試考核,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筆試成績及入圍面試對象在相應學校的校園網或微信公眾號公布,綜合成績及入圍體檢對象在相應學校的校園網、微信公眾號和海寧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中市教育局-人事信息-招考錄用欄目進行公布。
七、體檢、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束后,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海寧市人才網和海寧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中市教育局-人事信息
-招考錄用欄目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在簽訂聘用協議后相應崗位不再遞補。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自報到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新聘用的教師在聘用學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九、其他事項
1.符合海寧市教育高層次人才引育條件的優秀應屆畢業生,享受相關專項獎勵政策,詳見《海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強海寧市教育高層次人才引育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海政辦發[2024]59號)(附件5)
2.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寧市教育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海寧市人才網網址:www.hnrcrs.com,海寧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28/index.html
咨詢電話:詳見《計劃》監督電話:0573-87287039
附件:1.海寧市教育系統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10月赴浙師大自主公開招聘教師計劃
2.海寧市教師招聘報名表
3.2025屆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畢業生證明4.招聘學校簡介
5.《海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強海寧市教育高層次人才引育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
海寧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