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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浙江省農業農村廳、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林業局《關于開展2023年定向培養基層農技與林技人員工作的通知》(浙農科發〔2023〕10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2023年嘉善縣定向招生(招聘)基層農技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
2023年報考普通高校,具有嘉善縣戶籍,有意向為基層農業事業服務,并與嘉善縣農業農村局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考生。
二、招生院校
浙江農林大學,招生代碼:0211。
三、招生專業(數量)及選考科目范圍(見附件)
四、招生方式及程序
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工作實行定向招生(招聘),按照“先填志愿、后簽協議”的原則,按考生戶籍以縣為單位實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高校招生普通類提前錄取。
1.填報志愿:高考總分(含政策性加分)在一段線上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只能選擇在第一院校志愿填報,否則志愿無效。專業志愿填報需符合招生院校定向招生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如遇專業服從調劑也要符合選考科目要求。
2.確定體檢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名單時,根據高考總分從高到低(總分相同時按位次)的原則,按我縣招生計劃總數的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提供名單。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分發至嘉善縣農業農村局。
3.體檢與公示:縣農業農村局根據院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體檢(體檢一般安排在填報志愿后3天內)。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及錄取資格,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關于色弱或色盲部分,定向農技中,農學專業不招收色覺異常(色弱或色盲)的考生,色弱或色盲考生請勿報考。縣農業農村局應當即時告知考生體檢結果,考生如有異議應當即時提出復檢要求,否則視作放棄復檢,復檢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且只能復檢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體檢合格考生,在符合專業選考科目的前提下,按志愿優先、高考總分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嘉善縣范圍內公示3天。
4.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并征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按招生計劃的1:1比例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如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體檢不合格等造成計劃缺額的,按缺額計劃1:1比例補提供考生名單并執行相應程序直至計劃滿額或確無合格生源。在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時,考生須出示身份證、戶口簿等原件。
5.學校錄取:招生院校在錄取工作開始前,將我縣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6.備案:最終錄取的定向培養生名單,由招生院校抄送縣農業農村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五、學習費用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農學專業的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按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就讀省內本科院校農學類專業和高職(高專)農業種養技術專業的本省戶籍學生有關政策免交學費,所需經費由省財政負擔。定向培養生可享受與在校學生同等的獎助政策。
六、就業與待遇
凡被錄取的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后,須到嘉善縣天凝鎮農技推廣機構工作。由鎮農技推廣機構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合同期限為5年。合同期滿,要嚴格實施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續簽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在鎮從事農技推廣工作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有關內容在定向培養就業協議中明確。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嘉善縣農業農村局解釋。
咨詢電話:縣農業農村局質監科: 0573-84237039
浙江農林大學招生辦:0571-637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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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縣農業農村局
嘉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6月16日
原公告標題:2023年嘉善縣定向培養基層農技人員招生(招聘)公告
來源鏈接:https://www.jsrcsc.com/article/index.php?c=show&id=7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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