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平湖市人民檢察院決定委托平湖市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制工作人員(平湖市人民檢察院駕駛員)2名。
01 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錄用人員與平湖市保安服務有限公司建立合同關系并簽訂勞動合同,以勞務派遣方式定向安排到平湖市人民檢察院工作。
02 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愛崗敬業,思想進步、品行端正,無違紀違法犯罪記錄;
(二)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三)具有平湖市常住戶口(以2024年1月18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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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男性年齡在18—40周歲(1983年1月18日至2006年1月18日期間出生),女性年齡在18—35周歲(1988年1月18日至2006年1月18日期間出生);
(五)具備2年及以上工作經驗,持有C1及以上駕駛證,駕齡5年以上,且近5年內無交通事故記錄;
(六)本人、配偶、父母均未被納入國家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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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其他不適合在檢察院工作的情形。
03 工資福利
按照平湖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工資標準執行。
04 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4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報名地點:平湖市保安服務有限公司(平湖市當湖街道祥中路318號) 。
報名時需要提供的材料:報名時需攜帶駕駛證、安全駕駛記錄、準駕車型變更記錄(可在車管所窗口查詢)、身份證、學歷證書、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繳納社保清單等報考崗位相關要求證明資料,1寸免冠近照2張,如實填寫《平湖市人民檢察院勞務派遣制工作人員應聘報名表》(附件)。
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報名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資格審查
時間為2024年1月25日,經審核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將另行通知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人數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或核減招聘計劃。
(三)考試
考試形式:采用技能測試加面試的考試形式。技能測試和面試的滿分均為100分。
進行技能測試,技能測試后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技能測試不滿60分的,不能列入面試對象。總成績=技能測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面試成績不滿60分的,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應聘人員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技能測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05 體檢、考察、錄用
考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人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體檢和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標準和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行承擔。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總成績(面試成績需在60分及以上)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考察結束后,擬錄用人員名單將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在擬錄用人員名單公示及正式錄用后,如產生同類別職位空缺情況的,可根據需要研究確定是否在參加公開招聘且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均合格的人員中安排遞補。遞補流程按照我市編外用工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經體檢合格、考察合格決定被錄用的人員,與平湖市保安服務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后,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現,確定是否續簽和終止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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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平湖市保安服務有限公司會商平湖市人民檢察院后解釋。
平湖市人民檢察院聯系人:
胡先生 0573-85115909
平湖市保安服務有限公司聯系人:
胡女士 0573-85150060
本次招聘由平湖市紀委市監委派駐市檢察院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
監督電話:0573-85035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