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嘉善縣衛生健康系統赴高校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為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加快衛生事業發展,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及相關規定,結合各醫療衛生單位用人需求,現就2023年嘉善縣衛生健康系統將赴高校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
近期將根據高校工作安排,陸續赴浙江中醫藥大學、上海中醫藥大學、蘇州大學、溫州醫科大學、蚌埠醫學院等高校公開招聘。
1.浙江中醫藥大學:2023年3月11日(星期六)8:30-11:30;
地點:浙江中醫藥大學濱文校區(杭州市濱江區濱文路548號)。
2.上海中醫藥大學: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13:30-15:30;
地點:上海中醫藥大學體育場(蔡倫路1200號)。
3.其他高校公開招聘時間及地點安排敬請關注補充公告。
每所高校作為一個考點,以招考時間為順序,相關招聘崗位若在前一考點已招滿,下一考點不再推出,以此類推。
二、招聘計劃
嘉善縣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衛生專業技術人員134名(詳見崗位條件及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衛生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二)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醫學類應屆畢業生,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和專業;
(三)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生源要求(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憑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身份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和相關材料到各招聘單位設攤位處公開報名,進行資格審核,每人限報1個崗位,填寫《嘉善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2份,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照片2張。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原則上應不低于3:1,最少不低于2:1。如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低于2:1,招聘計劃相應核減或取消(要求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崗位不限比例)。
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貫徹至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必須真實,提供虛假資料信息獲取應聘資格、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試
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本次招聘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如報名合格人數達到招聘崗位計劃數 15 倍及以上,增加筆試環節。筆試成績總分為100分,筆試后全部進入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不合格者自動淘汰。筆試占總成績的50%,面試占總成績的50%。
考試時間、地點視現場報名情況安排,本次招聘有關事項均在嘉善縣政府信息公開網(http://www.jiashan.gov.cn/col/col1229418793/index.html)公布,請注意關注。
(三)體檢與考核
面試后,各崗位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人員。報考人員的體檢工作按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束后,與招聘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并進行考核。考核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放棄考核或考核不合格、放棄聘用資格的,均不再遞補。
(四)公示、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的結果,確定擬聘用對象在嘉善縣政府信息公開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后,在規定的時間內憑畢業證書(2023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證書、碩士研究生及以上者需同時提供學位證書)、報到證辦理報到手續,逾期視作自動放棄處理。被聘用人員自報到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首次簽訂合同期為三年,其中試用期半年,試用期內不合格者解除合同。三年合同期滿,考核合格者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制規定辦理續簽合同。
五、其它事項
(1)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 )第三十條規定: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從事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檢監察崗位,也不得應聘與單位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招聘事項時,遇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其它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2)嘉善縣第一人民醫院、嘉善縣中醫醫院、嘉善縣第二人民醫院、嘉善縣婦幼保健院、嘉善縣第三人民醫院實行編制備案制管理,其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報備員額。實行備案制管理的事業單位,在報備員額總量內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規定依法依規聘用的工作人員,適用浙江省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政策。
(3)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符的,均取消應聘資格。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嘉善縣衛生健康局解釋。咨詢電話:0573-84235010、0573-84231051。
嘉善縣衛生健康局
二○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