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海寧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海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海委辦[2007]4號)、《事業單位分類組織公開招聘的實施意見》(海政辦發[2014]124號)規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熱愛本職工作。
(三)具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年齡要求在18至35周歲(即1983年10月13日至2001年10月13日期間出生),其中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78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45周歲及以下(1973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要求,并于2019年10月13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五)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單位、崗位及要求
(一)本次公開招聘共有37家事業單位推出崗位52個,計劃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56名。具體的招聘單位、招聘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等詳見《2019年海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要求表》(以下簡稱招聘計劃),請于10月8日起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34);
海寧市人才網(www.hnrcrs.com)。
其中,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作為發布公告(通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信息的主要平臺。
(二)招聘崗位設開考比例。同一崗位繳費確認人數低于招聘計劃人數3倍的,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三)具有海寧市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19年10月13日戶口所在地為準),部分崗位面向嘉興市、浙江省、全國范圍招聘(詳見招聘計劃)。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不受戶籍限制。
(四)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由招聘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參考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高校專業目錄設置及審查認定。
(五)招聘崗位所涉及的具有專業技術資格的(以發文時間或發證時間為準)、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計算時間,統一截止至2019年10月13日。
(六)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19年10月13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可以報考。
(七)面向大學生村官“崗位1”的報考對象指:海寧市行政區域內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海寧市行政區域內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面向大學生村官“崗位2”的報考對象指:海寧市行政區域內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仍在村任職的人員。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本次招聘的范圍對象:
1.現役軍人和具有公務員身份累計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限的。
4.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
5.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6.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本次海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采用網上報名形式。
1.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10月13日9:00-2019年10月17日16:00。應聘人員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網上報名系統(http://qssy.zjks.com)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單位和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崗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上傳使用官方網站提供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處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2.資格初審。時間:2019年10月13日-10月18日。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3.繳費確認。時間:2019年10月19日9:00-10月22日12: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確認,考務費每人100元。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確認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報考專設殘疾人崗位的人員,免收考務費。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完成繳費確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崗位,報考該崗位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同期嘉興市(含五縣兩區)招聘計劃內符合條件的招聘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務費。
4.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在2019年11月6日-11月8日登錄浙江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qssy.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筆試由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考試時間為2019年11月9日。筆試考試科目為:
上午9:00—11:30《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00—15:3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其中,《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綜合應用能力》為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卡(紙)指定位置內書寫作答,在題本或其他位置上作答無效,滿分均為100分。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資格復審和面試。面試對象根據招聘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筆試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列入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后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前,市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條件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時,入圍面試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報考專設招聘崗位的須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面向大學生村官崗位的入圍面試人員應提供中共海寧市委組織部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或提供中共海寧市委組織部出具的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考核稱職以上和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或仍在村任職)的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開始48小時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在該崗位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面試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則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考試科目數×40%+面試成績×60%。
市人力社保局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按人社部、原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五)考察。考察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進行。主要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六)公示。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人力社保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決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遞補。
(七)聘用。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
中小學教師入圍面試人員須書面報告所在學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由本人與學校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必須在2019年10月13日9:00-10月17日16:00時期間內注冊及報名,僅注冊不報名無效。有戶籍要求的崗位,截止2019年10月13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戶口不限人員除外)。請報考人員注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二)報考人員須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時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證件均指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護照(通行證)、臨時身份證、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的戶籍證明。
(三)報考人員在報名初審、資格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四)困難家庭的報考人員應于2019年10月21日17:00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市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和專技科(聯系電話:0573-89232899,傳真0573-87226640),經審核后免除其考務費。
(五)“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工作,或曾在軍隊服役、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等累計2年及以上的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工作,即使簽訂勞動合同的,也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六)根據省人力社保廳下發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人事錄用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
(七)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市人力社保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八)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市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和專技科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九)對事業單位信息、報考崗位、學歷學位、所需專業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已在招聘計劃上列出。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招聘公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體檢、考察、公示等事宜將在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34)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上查詢。筆試成績可在浙江省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qssy.zjks.com)查詢。
聯系電話(政策咨詢):0573—89232899。
監督電話:0573—89232865。
附件:2019年海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要求表
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0月8日
2019年海寧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要求表.xls
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