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平湖市事業單位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精神,現將2023年平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計劃招聘工作人員70名。具體的招聘單位、招聘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等詳見《2023年平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要求表》(以下簡稱《計劃及崗位要求表》),請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嘉興考試培訓網(www.jxkp.com);
平湖人才信息網(www.phrcsc.com.cn)。
其中,平湖人才信息網(招考信息欄)作為發布其他相關信息的指定平臺。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熱愛本職工作。
(三)戶籍(生源)要求,滿足以下任意一條:
1.具有平湖市常住戶口的人員。戶口所在地有其他要求的,已在《計劃及崗位要求表》“戶籍要求”中注明,考生按崗位要求報考,戶口遷入時間計算統一截止至2023年4月17日;
2.平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戶籍要求為浙江的以此類推;
3.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戶籍不限。
(四)具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年齡要求在18至35周歲(即1987年4月17日至2005年4月17日期間出生),其中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專設面向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崗位報考人員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82年4月17日至2005年4月17日期間出生)。
(五)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要求,并于2023年4月17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須2023年4月17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須2023年4月17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82號)文件規定,在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本科(含學位要求學士)的崗位,高級工班畢業生可報名應聘學歷要求為大學專科的崗位。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崗位相關要求
(一)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若以第二專業報名的,其第二專業須取得教育行政部門學歷認定。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由招聘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參考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高校專業目錄設置及審查認定,大學本科專業參考《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碩士研究生專業參考《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年頒布、2012頒布)。對于未列入參考目錄的專業,由招聘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按專業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則把握。
(二)招聘崗位所涉及的專業技術資格或執(職)業資格等證書取得時間(以發文時間或發證時間為準)統一截止到2023年4月17日。
(三)專設面向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招聘崗位的范圍對象:從平湖市應征入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或2023年4月17日戶口在平湖市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服役期間受處分的,不得報考)。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大專以上畢業后參軍入伍,現已退役的人員;被普通高校錄取或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退役后繼續學習并取得大專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本次招聘的范圍對象:
1.現役軍人和具有公務員身份累計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黨紀、政紀處分且2023年4月17日未滿處分期限的。
4.屬于《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
5.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6.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資格初審)
本次平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采用網上報名形式。
1.網上注冊及報名。時間:2023年4月17日9:00-4月21日16:00。報考人員登錄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招聘單位和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逾期系統關閉,不再受理報名。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崗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上傳使用官方網站提供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處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2.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4月17日-4月22日。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通過初審的不能再改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2023年4月17日9:00—4月21日16:00),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請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間及時關注初審結果,未在規定時間內再次報名的,視作對審核結果無異議。
3.網上繳費確認。時間:2023年4月22日9:00-4月26日12:00。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同一網址辦理網上繳費確認,考務費每人100元。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確認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
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初審并完成繳費確認人數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取消的招聘崗位,報考該崗位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平湖市招聘公告計劃內符合條件的招聘崗位。逾期未改報或無適合崗位可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務費。
4.下載并打印準考證。已完成繳費人員在2023年5月17日-5月21日登錄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明確的要求參加考試。
(二)筆試
筆試由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筆試時間為2023年5月21日,筆試時間及科目為:
上午9: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2:00—3: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綜合應用能力》為主觀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客觀題,滿分均為100分(考試大綱見附件2)。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資格復審和面試
1.筆試結束后,各招聘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其中平湖市傳媒中心編導、攝像崗位按1:10的比例確定;中共平湖市委黨校(事業)教科研1、教科研2崗位按1:5的比例確定),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缺考或其中一個科目為零分的人員不列入面試對象。
2.面試前,由各招聘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條件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復審的,發放面試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