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衛技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海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事業單位分類組織公開招聘實施意見的通知》(海政辦發〔2014〕124號)、《海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海人社〔2015〕49號)、《關于公布海寧市2024年度事業單位人才緊缺崗位和高層次急需人才目錄的通知》(海人社〔2024〕1號)等文件精神,現就海寧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海寧市衛生監督所)公開招聘高層次急需衛技人員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高層次急需衛技人員3名,詳見招聘條件和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醫療衛生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二)符合招聘崗位所需求的專業、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執業資格等要求。 (三)戶籍不限;年齡18~40周歲(1983年8月2日至2006年8月2日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8年8月2日以后出生)。 (四)尚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尚在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已簽訂協議且未滿服務年限的在職定向培養生不得報考。 (五)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浙人社發〔2014〕15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六)屬于《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七)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及聘用方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采用現場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 2024年8月2日(周五)8:30~15:30。 2、報名地點:海寧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海寧市衛生監督所)三樓308會議室(海寧市錢江西路82號公共衛生管理中心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大樓)。 (二)資格審核 1、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憑有效期內身份證、畢業證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到海寧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海寧市衛生監督所)組織人事科教科公開報名,進行資格審核,現場填寫《海寧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表》(附件1)一份,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照片1張。海寧市事業單位人員報考的需提供本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2、報考人員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三)考試 本次招聘同一崗位報名人數達到招聘人數5倍及以上的,采取筆試(內容為崗位相關專業知識)、面試(內容為崗位相關專業知識)相結合方式進行,筆試后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同一崗位報名人數不足5倍的直接采取面試方式進行考核(內容為崗位相關專業知識),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 筆試、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面試的,視作放棄考試。 (四)體檢、考察 ?面試后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體檢工作由海寧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海寧市衛生監督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及人社部、國家衛健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結束后,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自行放棄聘用資格的,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成績不合格的人員不列為遞補對象)。 (五)公示、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的結果,確定擬聘用對象,并在海寧市人才網、海寧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用名單公示后,將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過程信息均在海寧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海寧市衛生監督所)官方微信公眾號公布,屆時考生可網上查詢。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四、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適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政策。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寧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海寧市衛生監督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 咨詢電話:0573-87017226; 監督電話:0573-87287111、87017385、87017301 ? 海寧市人才網:http://www.hnrcrs.com/ 海寧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市衛生健康局: 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460443/index.html 海寧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海寧市衛生監督所)微信公眾號:公眾號搜索“海寧疾控” ? ?附件:1、招聘崗位條件及計劃表 ???? 2、海寧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登記表 ?????? ?海寧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海寧市衛生監督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4年7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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