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鹽縣機關事務管理中心編外合同工招聘公告
海鹽縣機關事務管理中心因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合同工3名。現就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招聘崗位 | 招聘計劃 | 學歷要求 | 專業要求 | 年齡要求 | 其他要求 |
駕駛員1 | 1 | 高中及以上 | 不限 | 18—35周歲 | 準駕車型:c1及以上;具有5年以上駕齡。 |
駕駛員2 | 2 | 初中及以上 | 不限 | 18—45周歲 | 準駕車型:b1及以上;具有5年以上駕齡。 |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具有海鹽縣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21年9月8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二)基本條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熱愛本職工作,有較強的服務意識;
3.報考駕駛員1崗位的,年齡要求18-35周歲的,即1986年9月8日至2003年9月8日期間出生;報考駕駛員2崗位的,年齡要求18-45周歲的,即1976年9月8日至2003年9月8日期間出生;身體健康;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報考:
(1)曾受過治安處罰、刑事處罰的,因違反勞動紀律被原單位開除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有吸毒、精神病史的;
(4)其他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海鹽縣武原街道棗園中路118號(海鹽縣行政中心綜合樓3樓315室)。
3、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駕駛證、報名表等其他相關證件。
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和其他形式報名,如本人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委托他人代報,代報人須在提供報考人相關證件材料的同時,提供代報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和委托書,逾期不再受理。
4、資格審查。由海鹽縣機關事務管理中心按照招聘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合格的人員方可參加考試。
(二)考試
采取筆試、面試、場地考試形式,三項考試滿分均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或者場地考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此次招聘根據工作實際需要設置加分項,加分情況為:中共黨員加1分;退伍軍人加1分;持有a1駕駛證加1分,以上加分項可累計加分。以報名當天攜帶的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為準。
報名結束后,將以1:2的比例開考,如報名人數不足計劃招聘數2倍的,取消招聘計劃。通過資格審核的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數10倍的需進行筆試。不足10倍的,則直接進行面試。
若進行筆試的,筆試結束后,將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滿分100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面試后,按考生筆試成績乘以50%加上面試成績乘以50%計算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次序,按1:2的比例確定場地考試對象,場地考試滿分100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場地考試后,按考生筆試成績乘以50%加上面試成績乘以30%加上場地考試乘以20%再加上加分計算最終成績,根據最終成績次序,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最終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若不進行筆試的,根據面試成績按1:2的比例確定場地考試對象,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場地考試后,按考生面試成績乘以50%加上場地考試乘以50%加上加分計算最終成績,根據最終成績次序,按照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最終成績相同,以場地考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三)體檢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標準參照我省公務員招錄的有關規定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
考察要求參照我省公務員招錄的有關規定執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錄用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等,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海鹽縣人事人才網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錄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一經錄用,即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1個月),享受縣屬事業單位編外合同工相關薪酬待遇。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提交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已經錄用的,予以解除合同。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招聘單位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海鹽縣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