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經市委編辦等有關部門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45名。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崗位要求詳見《嘉興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二、薪酬待遇 實行崗位差異化、層級化管理和績效考核的薪酬制度,并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年人均收入為7.2-9.5萬元(不含單位繳納的“五險一金”)。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 2.年齡18周歲至35周歲(1988年7月8日至2005年7月7日期間出生),五官端正,體表無紋身; 3.具備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工作能力,其中文職輔警要求具備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專業資質或技能; 4.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資格條件放寬情形 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下列人員,文化程度放寬至高中(中專),并優先錄取: 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輔警的遺屬,病故軍人遺屬; 2.退役軍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轉退的救援人員; 3. 見義勇為人員; 4. 具有國家級資質的特殊人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因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3.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4.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家庭成員正在服刑或接受調查的; 7. 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 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23年7月8日至7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和咨詢電話: 嘉興市南湖區花園路1106號(高速交警支隊);報名咨詢電話:0573-89973010。 3.報名要求:請提前下載并填寫《嘉興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現場報名當日請攜帶紙質報名表(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需正反面復印)、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人員索引頁及本人單頁);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并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 4. 資格初審:對照招聘職位所要求的資格和條件,逐個對考生信息進行初審,初審通過的進入體能測評環節。如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不足1:3(招聘計劃3人及以上崗位,為1:2)比例的崗位,視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并通知考生。 (二)體能測評 1.體能測評時間另行通知。體能測評認定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體能測評當日。 2.體能測評項目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縱跳摸高,成績評定采用達標制,任意一項不達標的視為不合格,即被淘汰(體能測評標準詳見附件3)。 (三)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測試,內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識、時政文史和公文寫作等(不指定參考資料或考試大綱),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