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嘉興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規范管理工作實施辦法》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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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計劃招聘文職類警務輔助人員3名,勤務類警務輔助人員31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和有關要求見附件1。
二、薪酬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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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人員薪酬待遇實行崗位績效考核和層級管理的薪酬制度,每年按基數動態調整(報名時可詳細咨詢)。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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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
(四)年齡為18周歲至35周歲(1988年1月15日至2006年1月14日期間出生),身心健康。
(五)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其中文書助理1、特殊人才崗位應具備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文書助理2崗位應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證書須在2024年1月14日前取得。
(六)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報考勤務類崗位,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83年1月15日以后出生),文化程度可放寬到高中或中專:
1.烈士遺屬;
2.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輔警的遺屬;
3.病故軍人遺屬;
4.退役軍人(僅限報考巡邏處突崗位);
5.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轉退的救援人員;
6.見義勇為人員。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有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因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
3.被開除公職或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正在服刑或接受調查的;
8.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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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考生自愿報名,通過資格審查、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14日17:00,通過網絡進行報名。
2.報名要求:填寫附件2《嘉興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分局招錄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并將電子1寸照片插入照片欄(可通過掃描文末二維碼下載),提供身份證(正反面)、學歷證書及相關資格證書的彩色清晰照片,并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
將上述資料整理成以考生本人名字命名的壓縮文件發送至指定電子郵箱:919401874@qq.com。考生需確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同時報名多個崗位以及所提交材料不齊全、不完整的且未在報名截止日期(2024年1月14日17:00)前補齊的視為報名無效。
報名結束后,初審結果將在2024年1月16日17:00之前,回復至考生的電子郵箱,此外不另做通知,請考生隨時關注郵箱信息。體能測試當天提交報名表及相關材料(復印件)至現場工作人員處。報名咨詢電話:0573-8129186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二)體能測試
1.巡邏處突崗位測試成績(折合成100分)占比為50%,體能測試科目為100米跑、1000米跑、俯臥撐、立定跳遠四項,每項100分,共400分,合格分數線為總分240分(單項成績不低于35分);
2.其他崗位體能測試采用合格制,體能測試科目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縱跳摸高兩項,任意一項不達標的視為不合格。
體能測試合格人員進入筆試、面試環節,其他人員自動淘汰。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能測試成績參考標準詳見附件3。
(三)筆試
巡邏處突崗位筆試成績占比為20%,其他崗位筆試成績占比為50%。筆試內容為:政治理論、文化知識、基本法律常識等,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不指定參考資料或考試大綱),采取書面閉卷形式進行。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面試
巡邏處突崗位面試成績占比為30%,其他崗位面試成績占比為50%。按招聘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3人以上崗位按1:2確定,若人數未達到比例標準的,全員進入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重點考察報考人員的言行舉止、認識能力、邏輯思維、專業能力和身體條件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體檢環節。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綜合筆試、面試成績,按照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1:1確定體檢對象。巡邏處突崗位三項成績以體能50%、筆試20%、面試30%計入總分確定綜合成績,其余崗位以筆試50%、面試50%計入總分確定綜合成績(分數并列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未達到比例標準的,可從報考其他崗位的人員中擇優進行調劑,但被調劑人員需要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 被調劑人員體能和面試成績均合格;
2. 被調劑人員未被報名崗位錄取;
3. 被調劑人員符合調劑崗位要求;
4. 被調劑人員服從崗位調劑安排。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行(視力可矯正),體檢和復查費用由考生自理。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要求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行。招聘過程中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等情況,則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能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考察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合格人員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錄用手續,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逾期視作自動放棄。
五、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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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取得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二)報考人員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試、考試、體檢的,視作放棄處理。
(三)各科目(體能測試、筆試、面試)考核前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四)報考人員必須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凡有不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頂撞裁判及工作人員的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五)報考人員存在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攜帶的通訊設備或者有計算、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竄通作弊或者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違反招聘紀律情況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列入“黑名單”,5年內不得參加公安機關的招聘考試。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嘉興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分局負責解釋。
查看附件:
1.嘉興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計劃及崗位要求表
2.嘉興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分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
3.體能測試評分標準
嘉興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國際商務區)分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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