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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教育事業發展需要,海寧市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實習指導教師1名,事業編制校醫1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至下午2∶30
報名地點:海寧市人力資源市場(海州東路548號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號樓1樓)
二、招聘條件、范圍
1.熱愛教育事業,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身心健康,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強。
2.符合招聘計劃規定的條件和要求。
3.實習指導教師年齡為18-30周歲(1987年4月21日-2000年4月21日期間出生)。校醫年齡為18-35周歲(1982年4月21日-2000年4月21日期間出生)
4.戶籍不限。
5.實習指導教師崗位,教師資格暫不作要求,如被聘用,必須在聘用后2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
上述人員中屬于2018年應屆畢業的,如被聘用須在報到時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不能在2018年8月30日前提供的,不予聘用。
事業單位在編在冊人員報名時需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8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浙人社發〔2014〕15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第四條規定不得將其確定為錄用人選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