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師范大學南湖附屬學校成立于2008年8月,是由北京師范大學與嘉興市南湖區人民政府合作創辦的一所九年一貫制優質公立學校。學校坐落在浙江省嘉興市首善之區--南湖區內,一校兩址三校區,包括凌公塘校區、慶豐路校區、中港路校區。目前學校共有156個教學班,在校學生6914名,教職員工600余名,其中專職教師397名,中高級教師240名,省市區名師學科帶頭人等120余人次,平均年齡35歲,學歷合格率達100%。學校踐行“授人以漁,做會呼吸的教育”的辦學理念,以“達德、悟學、崇樸、勉行”為校訓,使學校走向專業化、科學性、內涵式的持續健康發展之路。
根據北京師范大學南湖附屬學校事業發展需要,結合學校實際,經研究,決定面向浙江省范圍內生源的普通高校2024年優秀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5名。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計劃
招聘崗位 | 初中數學 | 初中科學 | 初中社會 | 中小學音樂 | 合計 |
招聘人數 | 2 | 1 | 1 | 1 | 5 |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1.浙江省范圍內生源的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師范類本科畢業生。
2.浙江省范圍內生源的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生,同時具備大學本科學歷及學位。
3.2022年、2023年未就業的普通高校畢業生(本科學歷僅限師范類),或同期畢業并在2023年11月25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留學人員,以及按國家政策規定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就業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員,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應聘。
三、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上述招聘范圍和對象規定外,還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備較好的理論基礎和專業素養;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養。
(二)資格條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年齡要求在30周歲及以下(1992年1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2.專業對口,詳見《計劃及崗位要求表》(附件1)。
3.普通高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含博士)畢業生若無教師資格證者須提供教師資格證考試合格證明。
4.大學期間(含碩士、博士就讀期間)曾獲得一、二、三等獎學金或院校級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畢業生、優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
5.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計劃及崗位要求表》。
最終聘用人員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如未能按時取得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報名、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11月25日(周六)上午8:30—11:30;
2.報名地點:北京師范大學南湖附屬學校(嘉興市凌公塘路2176號);
3.報名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份(附件2);
(2)身份證、普通話證書、畢業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書、師范類畢業生證明(附件3),親筆手寫自薦書一份;海(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2024年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可暫不提供);
(4)主要榮譽證書、獲獎證書(包括反映個人學術水平的論文、業績的證明資料);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證件照1張。
以及符合招聘條件的其他材料等,以上所需證件均須提供原件與復印件,
本次公開招聘要求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同一崗位符合報考條件人數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招聘計劃相應核減或者取消。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由北京師范大學南湖附屬學校組織實施,考試采用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經資格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統一參加考試。
1.筆試:
(1)資格審查合格者參加筆試,筆試為閉卷形式,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主要測試教育教學理論、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2)筆試定于11月25日(周六)下午2:00--3:30在北京師范大學南湖附屬學校(嘉興市凌公塘路2176號)進行。
2.面試:
筆試后,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根據各崗位招聘計劃,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形式為“模擬上課+現場提問”,主要測試教學設計能力、掌握教學內容能力、教學組織能力、教學效果以及教師的基本素質等。報考中小學音樂的考生同時還要進行專業技能測試,技能測試得分占面試總分的30%,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定于2023年11月26日(周日)上午北京師范大學南湖附屬學校(嘉興市凌公塘路2176號)進行。
(三)體檢
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筆試30%+面試70%)合格分為65分。在考試綜合成績合格者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綜合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綜合成績、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均相等的則需進行面試加試(加試成績只決定綜合成績排名)。如果該崗位綜合成績最低分數線以上的人數少于招聘崗位計劃數的,該招聘崗位計劃數相應核減或取消。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
(四)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等相關政策執行。
應聘人員在體檢、考察環節中出現放棄或不合格的,根據招聘計劃在考試綜合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中共南湖區委南湖區人民政府網站區教育體育局“公告公示”欄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決定不予聘用的,在考試綜合成績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對公示后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與學校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簽約完成須上交《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
(六)聘用
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南湖區教育體育局報到(報到時間另行通知),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與招聘學校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員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或不能按時畢業,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如在聘用期內發現應聘人員違反招聘規定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新聘用的教師在南湖區學校聘用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北京師范大學南湖附屬學校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二)在招聘程序中,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程序全過程,如發現有條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實、筆試面試作弊的,將隨時取消考生資格。
(三)本次公開招聘公告及相關信息均在中共南湖區委南湖區人民政府網站區教育體育局“公告公示”欄中發布(http://***col/col1571437/***)。
(四)公開招聘聯系電話及監督電話:公開招聘聯系電話:0573-82082555;監督電話:0573-82057223,0573-82838339。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北京師范大學南湖附屬學校按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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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計劃及崗位要求表》
2.北京師范大學南湖附屬學校公開招聘優秀畢業生報名登記表
3.普通高校畢業生證明(樣張)
北京師范大學南湖附屬學校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