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平湖市教育局組團赴浙江師范大學等高校開展了2020學年教師招聘工作。結合招聘簽約崗位數,經平湖市人力社保局核準,決定對招聘不足崗位開展第二次赴高校招聘工作。現就有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參加招聘學校、崗位及名額
詳見附件1。
二、招聘的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身體、心理素質。
3.符合《教師法》有關規定,取得相應的學歷和資格條件。
(二)招聘的范圍和報考條件
1.普通高中學校、義務教育學校基礎課教師崗位:
專業對口且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有關要求(見附件1),同時滿足以下任意一條: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碩士及以上畢業研究生;
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和建設學科(按教研函〔2017〕2號公布的名單為準,下同)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
浙江省生源(生源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下同)或浙江省戶籍(以2019年12月3日戶籍所在地為準,下同),第一批錄取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提前批錄取的需達到大學錄取時一本分數線及以上);
(4)浙江省生源或戶籍,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師范類畢業生,具備以下條件的:以學年評獎的,大學本科期間學年度獲得校級一次三等獎學金及以上;以學期評獎的,大學本科期間學期獲得校級兩次三等獎學金及以上。
2.幼兒園學前教育教師崗位:
專業對口,同時滿足以下任意一條: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碩士及以上畢業研究生;
(2)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和建設學科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
(3)嘉興市生源或戶籍,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師范類畢業生。
3.職業類學校專業課教師崗位:
專業對口且符合招聘崗位的其他有關要求(見附件1),同時滿足以下任意一條: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碩士及以上畢業研究生;
(2)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和建設學科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
(3)獲得省級及以上教育或人力社保部門組織的技能大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
(4)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具備以下條件的:以學年評獎的,大學本科期間學年度獲得校級一次三等獎學金及以上;以學期評獎的,大學本科期間學期獲得校級兩次三等獎學金及以上。
三、招聘程序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實施公開招聘。
報名時間和地點
2019年12月14日,平湖市教育局赴杭州師范大學招聘2020屆高校畢業生校園招聘會。報名地點:杭州師范大學倉前校區(余杭塘路2318號)慎園2號樓201教室、202教室。
12月14日上午:報名及資格審核,報名人員于各招聘會當天上午8:30-11:00參加現場報名;
12月14日下午:對招聘報名人數超過1:6比例的崗位進行筆試;入圍面試人員面試;面試后入圍體檢及考察對象簽約。
(二)報名及材料提交
應聘人員到報名點現場投遞本人應聘材料(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相關材料復印件按以下順序裝訂:
1.《平湖市教育局公開招聘2020學年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
2.自薦書(含本人學習簡歷、基本情況、專業能力水平等);
3.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含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大學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單、專業總人數及本人名次);
4.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及復印件;
5.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6.第一批次錄取的,須提供畢業院校開具的錄取入學批次證明。提前批錄取且達到大學錄取時一本分數線及以上的須提供當年度高考錄取時分數證明;
7.師范類畢業生須由畢業院校出具師范類證明;
8.相關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9.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10.近期一寸證件照1張。
(三)資格審查
招聘學校和教育局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貫徹至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經資格審查合格后,下發《準考證》。憑本人身份證及準考證參加考試。
(四)考試
一般采用面試的形式。對招聘會現場經資格審核后報名人數超過1:6比例的崗位,采用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6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面試后,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的1∶1比例確定擬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時間、地點視現場報名情況安排(詳見《報考人員須知》)。
(五)簽約
1.本次通過考試的應聘人員,在招聘現場簽約,請各位考生隨帶就業協議書。
2.逾期不到,視作放棄。放棄簽約造成崗位空缺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人員另行通知。
3.簽訂就業協議的考生還須參加下一步的體檢和考察。擬錄用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的,解除協議。
(六)體檢、考察
由市教育局統一對擬定對象組織體檢,體檢的要求和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考察由市教育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學業情況等進行全面考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擬聘用名單
體檢、考察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平湖教育信息網、平湖人才信息網進行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后放棄的,不再遞補。
(八)辦理聘用手續
公開招聘的教師列入事業編制管理。對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按國務院《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按聘用審批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后,在2020年8月份憑個人檔案到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報到(具體報到時間另行通知)。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報到后學校按相關文件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九)其它注意事項
1.報名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和資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報考者在選拔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35號令)處理。
2.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3.每場招聘,每位報考對象限報一個崗位。具有雙專業的畢業生,不能以輔修專業報名。研究生可按本科或研究生所學專業進行報考。
4.擬錄用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截止2020年9月30日仍未取得相應的學歷及學位證書,或畢業證書上的學歷、專業與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專業不相符的,以及師范類畢業生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取消錄用資格。
5.錄用聘任后執行服務期制度,在招聘學校最低服務年限為三年。
6.被錄用人員須與學校簽訂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學校將解除聘用合同。
7.非師范類聘用人員應在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崗位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解除聘用合同。
8.本次公開招聘在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市紀委監委派駐六紀檢監察組監督下進行。監督電話:0573-85060570 (市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573-85628670(市紀委監委第六紀檢監察組)。
9.未盡事項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四、招聘咨詢電話
平湖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金老師0573-85236899
王老師0573-85236887
附件:1.平湖市教育局第二批赴高校招聘2020學年教師計劃
2.平湖市教育局公開招聘2020學年教師報名登記表
平湖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