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嘉興教育系統首次招聘教師公告
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網2019年1月11日訊:因學校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現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55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9年1月18日上午8:30 --下午14:00
(2)報名地點:海寧市人力資源市場(海州東路548號,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號樓1樓)
二、招聘計劃
招聘崗位:詳見《海寧市教育系統2019年首次公開招聘教師計劃》(附件1,以下簡稱《計劃》)。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身心健康,工作責任感和事業心強。
2.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年齡為18-30周歲(1988年1月18日到2001年1月18日期間出生),戶籍不限。崗位所需專業要求,詳見《海寧市教育系統2019年首次公開招聘教師計劃》
(1)碩士畢業生,大學本科專業必須也符合計劃要求,并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2)大專、本科畢業生,須為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①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幼教崗位的幼兒教育(學前教育)大專畢業生,在大學期間獲得1次及以上校級學年度專業獎學金(應聘幼教崗位幼兒教育(學前教育)的本科畢業生,獎學金不作要求)。具有認定相應教師資格所需的筆試成績合格證書及普通話考試合格證書。
②非師范類本科畢業生,在大學期間獲得2次及以上校級學年度專業獎學金。其中,海寧戶籍或海寧生源要求獲得1次及以上校級學年度專業獎學金。具有認定相應教師資格所需的筆試成績合格證書及普通話考試合格證書。
③應聘美術、音樂、體育崗位的,在大學期間獲得1次及以上校級學年度專業獎學金。具有認定相應教師資格所需的筆試成績合格證書及普通話考試合格證書。
④列入國家原“211工程”和“985工程”大學畢業生及浙江師范大學初陽學院師范類畢業生,具有認定相應教師資格所需的筆試成績合格證書及普通話考試合格證書,獎學金不作要求。
上述人員,如被聘用,須在辦理報到手續時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和認定相應教師資格所需的面試成績合格證書,不能在2019年8月30日前提供的,不予聘用。
截至2019年1月18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浙人社發〔2014〕15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第四條規定不得將其確定為錄用人選的人員,不宜參加本次公開招聘活動。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和聘用辦法
1.報名初審:填寫《海寧市教師招聘報名表》一份;憑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現場報名進行資格初審(每人限報一個招聘崗位,其中幼教崗位不得與海寧市藝術幼兒園幼教崗位兼報)。
身份證、全日制普通高校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認定相應教師資格所需的筆試成績合格證書及普通話考試合格證書、師范類證明、獎學金獲獎證書原件(證明無效,需同時提供學校獎學金評定辦法)、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張。海寧戶籍或生源提供戶口簿。
2.報名復審: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持初審所有資料到復審處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領取“準考證領取通知書”。當招聘計劃數與報名合格人數不足1∶2時,相應核減招聘名額直至取消該崗位本次招聘。
報考人員在報考中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3.考試、考核:音樂、體育、美術崗位的考試、考核項目采用技能測試、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其他崗位的考試、考核項目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技能測試。滿分100分。音樂、體育、美術崗位根據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確定筆試對象。技能測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筆試環節。
(2)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音樂、體育、美術崗位根據技能測試與筆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他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3)面試:幼教崗位面試內容為“試講+提問”及“藝術特長展示”,總分為100分,其中“試講+提問”為75分,“藝術特長展示”為25分。其他崗位面試采用“試講+提問”的方法進行,“試講+提問”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音樂、體育、美術崗位按技能測試成績30%+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計算綜合成績。其他崗位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綜合成績。如出現綜合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試成績再相等,再組織第二輪面試考核,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五、體檢、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束后,進行考察。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簽約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按照“分數優先、尊重志愿”的原則,確定擬聘用人員及崗位,并在海寧市教育考試中心、海寧市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自報到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新聘用的教師在聘用學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招聘過程信息均在海寧市教育考試中心網站公布,屆時考生可網上查詢。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寧市教育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573-87229920,0573-87215860
監督電話:0573-87221223
海寧市教育考試中心網址: http://kszx.zjhnedu.cn
海寧市人才網:
2019浙江海寧市教育系統首次招聘教師計劃d.xlsx
5d0799f8395d317eb9a5063b63851f70.xlsx(14.75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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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