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條件
1.有良好的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能熟練運用電腦,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工作責任心強,能吃苦耐勞;
3.具有嘉興市戶籍,年齡原則上在35周歲以下(1988年11月16日后出生);
4.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農學類相關專業;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考:受過刑事處罰的;處于黨紀、政紀處分所規定的使用限制期內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等。
二、報名方法
1.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6日24:00止。報名咨詢電話:0573-82838451(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報名方式: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需填寫《嘉興市南湖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公開招聘編外用工報名表》(附件1)電子版,連同身份證、畢業證書、近期1寸免冠證件彩照(以電子版插入報名表對應位置)及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電子版打包發送到電子郵箱191626203@qq.com,打包件統一以“應聘+姓名”命名。
報名人員經初審后(初審意見將于報名截止日后3個工作日內發至報名人員郵箱),符合條件的將通知參加考試。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復審、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1.資格復審。考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須攜帶戶口簿、身份證、學歷證明原件。
2.考試。報名人數達30人及以上的,進行筆試。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5進行面試;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報名人數不足30人的,免于筆試,直接進行面試。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范圍:黨和國家在農村的相關政策等。
3.體檢和考察。從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數1:1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合格者由聘用單位進行考察。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從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4.公示。對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
5.聘用。聘用人員須服從組織安排,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到手續,對無正當理由逾期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遞補錄用。聘用后試用期二個月,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員按勞動合同法規定簽訂勞動合同。
6.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南湖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全權解釋。
四、有關待遇
按照南湖區區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人員相關待遇執行。
五、其它事項
報考人員參加相關考試時,必須攜帶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附件:
1、嘉興市南湖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公開招聘編外用工報名表.docx
嘉興市南湖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