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浙江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有關要求,嘉善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通過考試聘用人員,統(tǒng)一繳納 五險一金 ,實行崗位績效考核和層級管理的薪酬制度,每年動態(tài)調整。(報名時可詳細咨詢)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熱愛公安事業(yè)。 (二)身體健康,無紋身、無口吃、無色盲,雙眼矯正視力不低于4.8。年齡18周歲至40周歲 (1982年8月7日至2005年8月6日期間出生)。 (三)報考人員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證書須在2023年8月7日前取得,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chǎn)在讀的人員,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證書報考)。取得高級工職業(yè)資格的高級技校、技師學院全日制高級工班畢業(yè)生,可視同大專學歷報考;取得預備技師職業(yè)資格的技師學院全日制預備技師班畢業(yè)生,可視同本科學歷報考。 (四)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文化程度可放寬至高中(中專): 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輔警的遺屬,病故軍人遺屬; 2.退役軍人; 3.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轉退的救援人員; 4.見義勇為人員。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因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行為受過行政處罰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3.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正在服刑或接受調查的; 7.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2日,每天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5時至17時。 2.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3.報名地點:嘉善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嘉善縣羅星街道人民大道城西村委會村部旁)。 4.報名要求: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需正反面復?。页姓J的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是部隊退役士兵的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個人征信報告、近期兩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張,填寫《嘉善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工作日報名咨詢電話:0573-84232063,0573-84232069。 (二)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自主填寫的《嘉善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等情況,由招聘工作小組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審查不通過的,招聘工作小組工作人員予以電話通知不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審查通過的,進入體能測試環(huán)節(jié)。 (三)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內容為一項: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縱跳摸高。體能測試項目合格標準詳見附件3,體能測試合格人員進入筆試環(huán)節(jié),其他人員自動淘汰。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筆試 筆試內容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時事政治;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公安機關性質、宗旨、職責任務;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基本法律概念等六個方面。 筆試命題和閱卷委托第三方實施。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面試 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 四舍五入 確定面試對象,筆試分數(shù)并列時,以體能測試成績高者入圍面試,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重點考察報考人員的言行舉止、認知能力、邏輯思維、專業(yè)能力和儀表形象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自動淘汰。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 按筆試成績 50%+面試成績 50%得出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總分并列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入圍)確定體檢對象,不足人數(shù)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七)考察(政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政審),考察(政審)要求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zhí)行。招聘單位依據(jù)考察情況提出錄用名單。 (八)公示 考察(政審)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嘉善人事人才網(wǎng)(http://www.jsrcsc.com/)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聘用 經(jīng)公示無異議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錄用手續(xù),逾期視作自動放棄。試用期滿后按規(guī)定簽訂勞動合同。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取得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二)報考人員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的,視作自行放棄。報考人員放棄體檢、體檢或考察(政審)不合格、在公示前放棄聘用資格的,不進行遞補。 (三)體能測試、筆試、面試前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管理,凡有不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管理、頂撞裁判及工作人員的行為,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五)報考人員存在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xié)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攜帶的通訊設備或者有計算、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違反招聘紀律情況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六)其他未盡事宜由嘉善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附件1:嘉善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崗位.xlsx 附件2:嘉善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xlsx 附件3-報考警務輔助人員重大事項承諾書.docx 附件4:公安機關招聘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xlsx 嘉善縣公安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