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滿足平湖市級國有公司補充工作人員的需要,根據《平湖市市屬國有公司管理辦法》(平政辦發〔2019〕43號)、《平湖市級國資營運公司內設機構設置和勞動用工管理辦法(試行)》(平政辦發〔2016〕56號)和《平湖市級國有公司公開招聘員工實施辦法(試行)》(平國資〔2016〕120號)等文件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國有公司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9年平湖市國有公司計劃招聘工作人員50名。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2019年平湖市級國有公司公開招聘崗位及條件一覽表》(附件1)。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平湖人才信息網(www.phrcsc.com.cn);
中國平湖門戶網站財政局公開專欄(www.pinghu.gov.cn)。
二、招聘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國有公司員工的義務。
(二)具有平湖市常住戶口的人員。戶口有其他要求的,已在《2019年平湖市級國有公司公開招聘崗位及條件一覽表》“戶籍要求”中注明,考生按崗位要求報考,戶口以2019年10月24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其中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戶口不限。
(三)具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3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或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以及招商員崗位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78年10月24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要求,并于2019年10月24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五)具備與應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技能等條件。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計劃管理與落實單位用人自主權相結合,根據招聘崗位的任職條件及要求,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報名
本次平湖市級國有公司公開招聘采用現場報名形式。
1.報名時間:2019年10月24日-10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時請攜帶:1、報名表一份(附件2),并粘貼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2、本人第二代有效期內身份證、戶籍證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等的原件及復印件;3、原工作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原件(如有要求);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報名地點:詳見附件1的“報名地址”一欄。
3.資格審核。由各國有公司自行組織。資格審核結果于11月6日前由各國有公司負責反饋給報考人員。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于11月12日-13日到各報考公司領取準考證。
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不得低于招聘崗位人數的3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并告知報名人員。招商員崗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未達到招聘計劃2倍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符合條件的報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崗位,報考該崗位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本次公開招聘計劃其他符合條件的招聘崗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
(二)筆試
筆試由市財政局會同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采用閉卷形式,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應聘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件參加考試。
(三)確定面試對象
筆試結束后,面試對象根據招聘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其中招聘計劃3名及以上的崗位,按1:2確定)。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入圍面試對象名單將在中國平湖門戶網站財政局公開專欄和平湖人才信息網等網站進行公布。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及面試時間地點屆時一并公布。
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在面試前兩天確認放棄面試的,將按該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不再遞補。
(四)面試
面試工作由市財政局會同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2019年平湖市級國有公司公開招聘崗位及條件一覽表》中注明面試由商務局組織的,面試方式和內容由商務局確定)。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人選。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招商員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考生總成績在中國平湖門戶網站財政局公開專欄和平湖人才信息網等網站進行公示。
(五)體檢
體檢由市財政局組織。
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原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的,按總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擬錄用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并復核資格條件。考察內容及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執行。考察不合格的不能錄用,并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七)錄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市財政局將擬錄用人員名單在中國平湖門戶網站財政局公開專欄和平湖人才信息網等網站進行公示。擬聘用名單公示后,將不再遞補。
報考人員經審核確定錄用后,由招聘單位按《勞動合同法》規定,與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新錄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
四、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憑本人第二代有效期內身份證進行現場報名。
2.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3.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4.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計算時間截止至2019年10月24日。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等取得時間計算統一截止到2019年10月24日。
5.對報考崗位、學歷、專業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詳見《2019年平湖市級國有公司公開招聘崗位及條件一覽表》(附件1)。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不另行告知,請考生于11月12日-13日自行到報考公司領取準考證。
6.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務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國有公司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所有涉及相關輔導培訓均與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商務局無關。
7.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市財政局國有企業運營監管科(0573-85620847)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8.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招聘公告、筆試、面試等事宜將在中國平湖門戶網站財政局公開專欄(www.pinghu.gov.cn)和平湖人才信息網(www.phrcsc.com.cn)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上查詢。
附件:1.2019年平湖市級國有公司公開招聘崗位及條件一覽表.xls
平湖市財政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