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衛技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海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事業單位分類組織公開招聘實施意見的通知》、《海寧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海寧市事業單位人才緊缺崗位目錄高層次急需人才目錄編制發布辦法(試行)》、《關于公布海寧市 2022 年度事業單位人才緊缺崗位和高層次急需人才目錄的通知》(海人社 [2022]2 號) 等文件精神,現就海寧市衛生健康系統 2022 年 5 月公開招聘事業單位緊缺崗位和高層次衛生急需人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海寧市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緊缺崗位和高層次衛生急需人才 82 名,招聘崗位詳見招聘崗位條件及計劃表 (附件 1)。
二、招聘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衛生健康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
(二)普通高校畢業生或 2022 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符合招聘崗位所需求的專業、學歷學位及戶籍等要求。研究生學歷報考本科崗位的,其二級學科名稱應符合該崗位要求;除有備注崗位外碩士及以上研究生要求專業型。沒有學位要求的崗位,不受普通高校限制。
(三)年齡 18~35 周歲(1986 年 5 月 16 日至 2004 年 5 月 16 日期間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可放寬到 40 周歲(1981 年 5 月 16 日后出生),具有副高職稱人員可放寬到 45 周歲(1976 年 5 月 16 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正高職稱人員可放寬到 50 周歲(1971 年 5 月 16 日后出生)。
(四) 尚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 2022 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尚在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 2022 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已簽訂協議且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定向培養生不得報考。
(五)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浙人社發〔2014〕15 號),在近 2 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六) 屬于《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 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
(七)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及聘用方法
(一) 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
2022 年 5 月 16 日 16:00—2022 年 5 月 30 日 16:00
2、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登錄海寧市衛生健康局招聘在線報名,可在 pc 端或者手機端報名), 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3、報名須知
報名前請認真閱讀海寧市人才網、海寧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市衛生健康局發布的招聘公告的相關要求。未成功提交報名單者,視為無效報名。逾期系統關閉,不再受理報名。
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附件材料。
4、資格初審
時間:2022 年 5 月 16 日—5 月 31 日。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通過初審的不能再改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可在網上報名系統修改報名材料或信息并再次接受資格審查(5 月 30 日 16:00 前),逾期視作放棄改報名。
(二)資格復審與考試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本次招聘采取考核(面試)的辦法進行,按實際報名人數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內容為專業相關知識,滿分為 100 分,(面試合格分為 60 分,面試成績低于 60 分的不予聘用)。資格復審和考試的時間及地點會通過信息公開、手機短信等形式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保持手機通暢。
報名者在參加考試前,須提交《海寧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 2)1 份(貼近期 1 寸免冠照片),按崗位要求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才能參加考試:畢業證書 [2022 屆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或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如被聘用,須在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對有戶籍要求的崗位,需提供戶口簿或戶籍證明。截止 2022 年 5 月 16 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職稱證書、學位證書、住院醫師規培合格證等。崗位條件有醫師執業資格要求的還需提供執業醫師(助理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注冊的執業范圍應符合崗位要求)。崗位要求的職稱證書、住院醫師規培合格證、執業醫師(助理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取得的截止時間為 2022 年 5 月 16 日。
面試成績在海寧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市衛生健康局官網公布。
應聘人員應對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信息而通過資格條件審查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體檢與考察
面試后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 1∶1 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體檢工作由海寧市衛生健康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 號)及人社部、國家衛健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 〈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及 〈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 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 號)等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費用自理。體檢結束后,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 號)執行。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自行放棄聘用資格的,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確定擬聘用對象,并在海寧市人才網、海寧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市衛生健康局? 公示 7 個工作日 (擬聘用名單公示后, 將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確定擬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自報到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員為 2022 年應屆畢業生且尚未拿到畢業證的,自經公示明確為聘用對象后 30 天內須與應聘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逾期視作自動放棄處理。
四、其他事項
(一)海寧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海寧市基層醫療單位招聘的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市級公立醫院招聘人員列入事業編制報備員額管理。以上招聘人員均適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政策,錄用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二)根據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報考人員在考試、體檢等過程中須做好防范工作并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相關防控要求根據海寧市防控辦通知精神實時調整。
(三)招聘過程信息均在海寧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市衛生健康局官網公布,屆時考生可網上查詢。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 35 號)執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海寧市衛生健康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573-87017381、0573-87017385、0573-87017315
監督電話:0573-87017301、0573-87287111
海寧市人才官網
海寧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市衛生健康局官網
附件一.doc
海寧市衛生健康局
2022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