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技師學院(籌)是一所融中職教育、技工教育為一體的“雙掛牌”職業學校。2021年7月經浙江省政府批復,在嘉善縣中等專業學校的基礎上正式籌建技師學院。為加強學校師資隊伍建設,改善師資隊伍層次結構,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動合同制教師28名。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具有與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相適應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身體、心理素質。服從組織分配,自愿從事所分配的崗位工作,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和學歷等要求;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9年8月15日后出生);
5.在編事業單位人員報考,需出具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黨紀、政紀處分未滿處分期限(影響期限)的;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和具有公務員身份累計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
(5)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二)具體條件
1.文化理論教師: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且專業符合招聘崗位要求;
2.專業技能教師: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且專業符合招聘崗位要求,若有以下情況之一,學歷可放寬至大專或技工院校高級工畢業:
(1)獲得相關專業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
(2)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省賽二等獎及以上;
(3)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備案的國家I類大賽相關專業省賽前5名;
(4)具有省級技術能手、省級工匠、省級杰出工匠、省首席技師及以上榮譽稱號。
(三)其它事項
海(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報名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三、招考程序
堅持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招聘。
(一)報名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信函、電話等方式報名),如確有特殊情況本人不能前來報名的,可以委托親屬前來報名,并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和受委托親屬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委托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
1.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
2024年8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報名地點:嘉善技師學院(籌)報告廳,地址:嘉善縣羅星街道人民大道1680號。
2.報名所需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份(附件1);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未拿到畢業證書的提供學籍證明和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近期一寸證件照1張(貼于報名表);
(5)有獲獎、技能等級證書要求的提供相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3.報名資格確認
本次報名與資格審核同步進行。報考人員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后,由學院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選定的崗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并及時反饋初審結果。
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而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報名人數及實際參加筆試人數不得低于招聘計劃人數的2倍。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招聘計劃。
4.領取準考證
北京事業單位考試
符合條件的應聘對象于2024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到嘉善技師學院(籌)行政樓領取準考證。考試時必須出示身份證、準考證,否則不得參考。
(二)考試
由嘉善技師學院(籌)組織考試,考試由筆試和面試組成,滿分均為100分。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最低分數線均為60分,不足60分的自然淘汰。
招考公告
1.筆試
筆試為閉卷形式,滿分100分。測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考試時間90分鐘。
(1)筆試時間:2024年8月16日9:00—10:30;
(2)筆試地點:具體見準考證。
2.面試
根據各招考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不到1:3比例的全部進入面試)。
(1)面試時間:2024年8月18日。
(2)面試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形式和內容:面試為試講和專家提問,內容為現用職高二年級教材。(試講:備課限時30分鐘,試講限時10分鐘,評委提問限時3分鐘)。
3.成績確認
綜合成績=筆試×50%+面試×50%
4.成績公告
筆試面試成績均發布在嘉善技師學院(籌)公眾號。
(三)體檢與考察
1.體檢。各崗位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2.考察。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行。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等原因,同一崗位依次遞補。有關遞補工作截至2024年8月31日。逾期,則不再遞補。
(四)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后,按規定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公示,公示期為五天。公示期內有異議,并經查實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錄用資格;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說明
1.報考人員在報名初審、資格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2.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符的,均取消應聘資格。
3.凡被聘用者,在嘉善技師學院的服務期須不少于五年。
4.本簡章的解釋權屬嘉善技師學院(籌)。
5.政策咨詢:
附件1報名表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