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2年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22〕53號)、《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22年浙江省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計劃的通知》(浙教辦函〔2022〕145 號)精神,結合學校用人需求,現就2022年桐鄉市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招生(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對象
本次招生(招聘)對象為具有桐鄉市戶籍的2022年高考選考科目符合專業要求且立志為桐鄉市教育事業服務的考生。
二、招生(招聘)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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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與招聘流程
本次定向培養招生錄取工作分為“填報志愿→劃取上線考生→面試和體檢→公示→簽約→錄取”六個環節,按照“信息公開,擇優選拔,協議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戶籍實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
(一)填報志愿。招生錄取安排在提前批進行,符合條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在6月29日-30日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zjzs.net)進行高考志愿填報,考生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的第一專業志愿填報,否則志愿無效。
(二)劃取上線考生。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考生志愿,按高考總分從高到低(總分相同時按位次),按照招生計劃1:1.2的比例(四舍五入),向有關高校提供考生名單,并由相關高校將名單抄告桐鄉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進行考生戶籍審核。
(三)面試和體檢。桐鄉市教育局根據相關高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面試和體檢(面試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滿分值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和體檢的,視作放棄。放棄面試、體檢或面試、體檢不合格者,不列入定向培養對象。
(四)公示。對面試和體檢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總分從高到低(總分相同時按位次)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按要求在中國桐鄉門戶網站(http://www.tx.gov.cn/)公示3天。
(五)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的,由桐鄉市教育局商桐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后,與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并將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報相關高校。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面試和體檢不合格等造成計劃缺額的,按缺額計劃1:1比例補提供考生名單,并執行相應程序直至計劃滿額或確無合格生源。
(六)錄取。由相關高校在全省統一規定時間內,將我市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相關高校按有關規定錄取。錄取結束后,相關高校將定向培養生名單抄送桐鄉市教育局、桐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考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費等,按每人4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上述補助資金的具體支付方式按《桐鄉市教育局教師定向培養協議書》約定執行。
四、就業與待遇
1.本次定向培養實行“招生與公開招聘并軌”政策;
2.定向師范生入學前需與桐鄉市教育局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
3.定向培養生在校期間不具有事業人員身份,其一切行為由其本人承擔責任。定向培養生畢業時需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按期畢業后,經考核、體檢(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體檢標準及程序)、考察等環節,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入編手續,納入事業編制教師統一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定向培養教師報到后,須在桐鄉市教育系統服務不少于8年。定向培養生若畢業后不回桐鄉市教育系統工作或不服從分配及不滿服務年限離開的,應按協議承擔有關違約責任。定向培養生如未能達到簽訂的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所明確的相關要求的,則退出定向培養計劃,畢業后自主擇業。
五、聯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
桐鄉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電話:0573-88021571
(二)監督投訴電話
桐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電話:0573-88110805
(三)查詢網站:
中國桐鄉門戶網站(http://xxgk.tx.gov.cn/)
六、其他事項
因本次招考(招聘)開始后,各環節時間較緊,請考生在此期間不要外出,并保持聯系通暢。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桐鄉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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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招聘)計劃
桐鄉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3日
原標題:桐鄉市2022年定向培養中小學教師招生(招聘)公告
原文鏈接:http://www.tx.gov.cn/art/2022/6/15/art_1229403290_49374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