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繁榮基層文化,建強高素質文化人才隊伍,切實加強基層文化隊伍建設,根據《海鹽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管理辦法》(鹽編〔2020〕26號)精神,海鹽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村(社區)專職文化管理員13名,具體有關事項和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海鹽人事人才網站(http://www.hyrsrc.com.cn/)為本次招聘發布公告(通知)、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公示等相關信息的主要平臺。
二、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1.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基層文化工作;
2.年齡在18-35周歲(即1988年8 月12日至2006年8月12日期間出生),身體健康,大專及以上學歷,具備才藝特長,有一定文字功底,責任心強,具有創新開拓意識和團隊協作精神等;
3.海鹽縣戶籍,以2024年8月12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4.已是機關事業單位編外工作人員的,報名需征得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
5.因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被各級人事考試機構處罰,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考;
6.具有法律、法規規定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不得報考。
三、招聘崗位職數
詳見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筆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8月12 日工作時間內(詳見附件1)。
2.報名地點:各招聘單位(詳見附件1)。
3.報名材料:按招聘《公告》規定的資格要求,填寫《海鹽縣公開招聘村(社區)文化專職管理員報名表》(見附件2),《2024年海鹽縣公開招聘村(社區)專職文化管理員面試人員公務回避關系報告表》(附件3),委托他人代報名還需填寫《代報人員登記表》(附件4),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文藝特長證明以及文藝方面獲獎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報名,同時提供近期一寸證件照兩張。
4.資格審核:由招聘單位按照招聘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合格的人員方可參加面試。
5.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各崗位招聘人數與資格審核通過的報名人數比例需達到1:3(招聘人數3人及以上崗位的為1:2)以上。如發生因通過資格審核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而取消招聘崗位的,該崗位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招聘公告計劃內符合條件的其他招聘崗位。
(二)考試
1.面試。重點考察考生對文化工作的認識和理解、策劃群文活動的能力和文藝特長。考試方式為口述加文藝特長展示。口述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組織協調、情緒控制、事務處理、應變等工作能力。本次全部招聘崗位文藝特長展示均為表演類,即聲樂類、器樂類、舞蹈類。不含視覺類(書法、美術、攝影、繪畫等)和戲曲曲藝類。
面試成績60分及以上的為合格,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面試成績計入總分,面試合格人員全部進入筆試環節。面試由縣文化和廣電旅游、縣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初定為2024年8月17日上午8:00,地點為縣文化館(縣文化藝術中心內)。表演可結合聲樂、器樂、舞蹈門類,考場配有電子鋼琴,其他樂器或道具須考生自帶。進入面試教室前需做好服裝、化妝等準備。如有伴奏音樂需提前拷至面試教室,請于當日7:30前提交到候考室。具體面試事項以招聘單位書面告知為準。
2.筆試。面試合格者參加2024年海鹽縣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招聘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測試》,為全客觀題,主要測查應考人員從事公共管理等方面的能力。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筆試由縣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
筆試時間:2024年8月24日上午8:30-10:00。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準考證領取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
(三)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40%。若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試成績也相同,則文藝特長等級高的以及有文藝方面獲獎證書的,優先錄取。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
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聘用
1.公示。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在海鹽縣人事人才網公示7天。
2.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反映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列入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實名制管理。對不能按時報到的,視作放棄。編外用工與聘用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后,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3.遞補。本次招聘的擬聘用對象,因未按時報到、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簽約對象在2024年12月31日前離職等情況帶來崗位空缺的,經用人單位書面申請,可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總成績依次遞補,遞補人員體檢、考察、公示和試用期等按前款規定不變。
五、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考試、體檢的,以及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期報到的,均視作自動放棄。
2.聘用后簽訂勞動合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3.本公告未盡事宜,依據或參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政策咨詢:0573-86035228
監督電話:0573-86168302
海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