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等5部門關于開展2019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辦〔2019〕11號)精神,2019年桐鄉市衛生人才定向招生(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對象
2019年報考普通高校,立志為桐鄉市醫療衛生事業服務的本市戶籍學生。
二、承辦院校及專業(見附件)
三、招生與招聘流程
定向培養招生錄取,按照“信息公開,擇優選拔,協議錄取”的原則,以縣(市、區)為單位,根據考生戶籍實施定向招生(招聘),本科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各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第二段分數線。
(一)簽署意向。
2019年6月24日~6月27日上午11:30時(限工作時間),符合條件的考生須攜帶高考成績單、身份證、戶口簿等資料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至桐鄉市衛生健康局二樓人事科(桐鄉市中山西路17號,市委黨校斜對面)簽署定向培養意向。聯系電話:0573-89396681,0573-88022917。
(二)填報志愿。
符合條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于6月26日8:30-
6月27日17:30填報志愿,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各縣(市、區)招生計劃1:1.2比例,將考生名單提供給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分發至市衛健局。
(三)組織體檢。
市衛健局根據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單第一時間聯系考生、組織體檢并及時告知考生體檢結果,考生如有疑義應當即時提出復檢要求,否則視作放棄復檢,復檢應盡快安排且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公示。
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本市范圍公示3天。
(五)簽訂協議。
公示無異議的,由市衛健局商市人力社保局后,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
(六)學校錄取。
招生院校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招生工作開始之前,將各縣(市、區)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七)備案。
錄取結束后,由招生院校將定向培養生名單抄送市衛健局、人力社保局備案。
四、費用補助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培養協議的學生,在校期間的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等,由市財政按5萬元/5年/人標準補助,具體補助辦法在定向培養就業協議中明確。
五、就業
(一)2019年入學的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后,必須及時回我市醫療衛生單位工作。具體工作單位根據學生報名時身份證(戶口簿)地址、在校期間學習成績、醫療衛生機構醫生需求量等確定,并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畢業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
具體崗位分配方向及編制性質見下表:(見附件)
(二)定向培養生聘用期間需參加全省統一的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及國家醫師資格考試。在規定期限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聘用合同期滿后仍未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者,不再續簽聘用合同。
(三)定向培養畢業生在醫療衛生單位的服務期限在取得相應執業資格后不得少于5年,不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時間。有關內容在定向培養就業協議中明確。
六、其他事項
本次定向培養衛生人才招生(招聘)工作由桐鄉市衛生健康局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桐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指導。
咨詢電話:0573-89396681
監督電話:0573-88197912
查詢網站:桐鄉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http://xxgk.tx.gov.cn/)
熱忱歡迎我市有志于從事衛生事業的廣大考生踴躍報考!
原標題:桐鄉市2019年定向培養衛生人才招生(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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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鄉市衛生健康局
2019年6月20日
文章來源:http://www.tx.gov.cn/art/2019/6/20/art_1617766_347582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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