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浙江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條例》和平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fā) 關于規(guī)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實施辦法 的通知》(平政辦發(fā)〔2018〕86號)規(guī)定,結合全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崗位空缺實際,經(jīng)市有關部門同意,平湖市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用工崗位及條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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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計劃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8名(其中文職輔警9名,勤務輔警59名)。
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熱愛公安事業(yè);
2.年齡18周歲至40周歲(1983年3月9日至2006年3月9日期間出生,以居民身份證為準),女性身高158cm以上,男性身高168cm以上;
3.具有嘉興市范圍內(nèi)戶籍或在平湖市內(nèi)有固定居所;
4.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五官端正,體表無紋身,雙眼矯正視力不低于4.8;
5.文職輔警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勤務輔警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萍耙陨蠈W歷,畢業(yè)證書須在報名截止日期之前取得,全日制教育在讀期間不得報考。
(二)下列人員應聘輔警的,其學歷可以放寬至高中(中專):
1.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的軍人、人民警察、輔警的遺屬,病故軍人遺屬;
2.退役軍人;
3.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轉退的救援人員;
4.見義勇為人員;
5.國家和省規(guī)定的其他人員。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diào)查的;
3.本人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酒后駕車受過處罰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9.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后離職未滿三年的或不適宜再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10.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或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11.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薪酬待遇
薪酬每年動態(tài)調(diào)整,具體薪酬待遇實行崗位差異化、層級化管理和績效考核的保障制度,按規(guī)定繳納 五險一金 。
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時間:自2024年3月9日起至2024年3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方式:本人現(xiàn)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咨詢電話:0573-85030036;0573-85176003(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報名地點:平湖市當湖街道勝利路66號平湖市公安局東側案件受理處(平湖吾悅廣場西北側約220米)。
4.報名材料:
(1)經(jīng)本人簽字確認的《平湖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附件2),2張一寸近照;
(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地址頁及本人頁)及其復印件;
(3)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個人征信證明(可登錄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查詢打印,也可通過線下中國人民銀行自助終端查詢打?。?;
(5)符合放寬報考條件人員需提供相關證明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資格審查:報考人員現(xiàn)場報名后,由招考工作小組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進入體能測試環(huán)節(jié)。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凡發(fā)現(xiàn)與招聘條件不符的,取消應聘資格。
(二)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內(nèi)容:女子800米跑、男子1000米跑。
所有崗位均需參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采用達標制,女子800米跑、男子1000米跑,成績在5分10秒以內(nèi)的視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心理素質測評、筆試
體能測試達標人員進入心理素質測評、筆試環(huán)節(jié)。
1.心理素質測評
心理素質測評項目測試職業(yè)心理能力,為合格制,不計入總成績。
2.筆試
筆試滿分100分,筆試采取書面閉卷方式。筆試內(nèi)容包括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基本法律知識、時政文史和文字寫作等(不指定參考資料或考試大綱)。
心理素質測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心理素質測評與筆試的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四)面試
所有崗位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2確定面試對象(其中招聘計劃少于3人的崗位,按1:3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按實際人員確定。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五)體檢、考察
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從高到低1:1確定體檢對象(分數(shù)并列時,面試成績高者名次列前),不足招聘數(shù)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體檢標準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zhí)行(視力可矯正),有紋身視為不合格,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體檢合格列為考察對象,考察要求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zhí)行。
體檢不合格、放棄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原則,從面試合格者中,依次遞補。
(六)公示、聘用
考察結束后,對考察合格擬聘用人員,在 平湖公安 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7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招聘的,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予以聘用;對有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此次招考完成后,如產(chǎn)生同類別職位空缺情況的,根據(jù)實際需要在面試合格但未入圍體檢人員中安排遞補。遞補流程按照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取得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二)報考人員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各項測試、體檢的,視作放棄。
(三)各科目(體能、筆試、面試)參考人員,參考前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四)考生須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管理,凡有不服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管理、頂撞裁判及工作人員的行為,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五)報考人員存在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或將試卷、答題紙帶出考場;抄襲、協(xié)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攜帶的通訊設備或者有計算、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違反招聘紀律情況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平湖市公安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