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衛技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桐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桐鄉市人民政府令第64號),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就桐鄉市衛生健康系統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技人員42名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9年3月30日~4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現場報名地點:桐鄉市衛生健康局10樓會議室(桐鄉市梧桐街道中山西路17號)。
二、招聘計劃
桐鄉市衛生健康系統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技人員42名(詳見附件1)
三、招聘的條件、范圍和對象
(一)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技能條件。
(二)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應聘人員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應屆畢業生;
2.普通高校(獨立學院、民辦學校除外)臨床醫學、預防醫學、精神醫學、醫學影像學(診斷、技術)、兒科學、急診醫學、病理學、麻醉學應屆本科畢業生。
3.浙江省戶籍獨立學院臨床醫學、預防醫學、精神醫學、醫學影像學(診斷、技術)、兒科學、急診醫學、病理學、麻醉學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應聘鄉鎮衛生院的招聘崗位。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核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現場審核的方式。應聘人員憑畢業生推薦表、就業協議書和有效期內身份證、戶口簿到桐鄉市衛生健康局10樓會議室報名和資格審核,填寫《桐鄉市衛生健康系統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事業編制衛技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張。每人限報1個崗位。
(二)考試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考試形式根據報名情況確定。
(三)體檢與考察
考試后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員。體檢工作由桐鄉市衛生健康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及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執行。體檢時間、具體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結束后,進行考察,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文件執行。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自行放棄聘用資格的,在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公示、聘用
根據體檢、考察的結果,確定擬聘用對象,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用名單公示后,將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資待遇和各種規定保險,在2019年8月份辦理聘用手續。根據桐編辦[2018]5號、桐編辦[2018]7號文件,桐鄉市第一人民醫院、市中醫醫院、市婦幼保健院、市皮膚病防治院和嘉興市康慈醫院招聘的醫學類應屆碩士畢業生,以及原“985”、原“211”高校醫學類應屆本科畢業生列入事業編制,上述醫療機構招聘的其他醫學類應屆本科畢業生列入報備員額。我市其他醫療機構招聘的應屆畢業生列入事業編制。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自報到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招聘過程信息均在桐鄉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公布。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見浙人社發[2011]79號)執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桐鄉市衛生健康局會同人力社保局商量決定。
咨詢電話:0573-89396680
監督電話:0573-89396687
桐鄉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
附件:
1.桐鄉市衛生健康系統面向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衛技人員計劃表
2.桐鄉市衛生健康系統面向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衛技人員報名表
桐鄉市衛生健康局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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