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嘉興市關于加強和規范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工作的有關要求,嘉善縣公安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58名(其中:勤務輔警51名,文職輔警7名)。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1。
二、薪酬待遇
通過考試聘用人員,統一繳納“五險一金”,實行崗位績效考核和層級管理的薪酬制度,每年動態調整。(報名時可詳細咨詢)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熱愛公安事業。
(二)具有嘉善縣常住戶口或在嘉善縣內有固定居所,具備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身體健康,男性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含)以上,年齡18周歲至35周歲 (1985年7月19日至2003年7月18日期間出生)。報考勤務輔警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文職輔警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均須在2021年7月19日前取得,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在讀的人員,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證書報考)。
(四)部隊退役士兵報考勤務輔警崗位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0年7月19日以后出生),文化程度可放寬到中專或高中學歷。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8.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9.有較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0.曾在嘉善縣公安局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后辭職,不適宜再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11.其他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4日,每天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5時至17時。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3.報名地點:嘉善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嘉善縣羅星街道人民大道城西村委會村部旁)。
4.報名要求: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需正反面復印)、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人員索引頁及本人單頁)、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兩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張,現場填寫《嘉善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報考警務輔助人員重大事項承諾書》(詳見附件3)。報名咨詢電話:0573-84232063,咨詢電話接待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二)資格審查
對報考人員自主填寫的《嘉善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報考警務輔助人員重大事項承諾書》情況,由招聘工作小組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者可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審查不通過的,招聘工作小組工作人員予以電話通知不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審查通過的,進入體能測試環節。
(三)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內容為二項:50米跑、2000米跑。體能測試各項目合格標準詳見附件4,體能測試各單項均合格人員進入筆試環節,其他人員自動淘汰。
體能測試時間、地點以體能測試通知書為準。
(四)筆試
筆試內容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時事政治;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公安機關性質、宗旨、職責任務;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基本法律概念等六個方面。
筆試命題和閱卷委托第三方實施。
筆試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五)面試
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四舍五入”確定面試對象,總分并列時,以體能測試總成績高者優先,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確定。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重點考察報考人員的言行舉止、認知能力、邏輯思維、專業能力和儀表形象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自動淘汰。
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六)體檢
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得出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分數并列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確定體檢對象,不足人數按實際人數確定。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行(視力可矯正)。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七)考察(政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政審),考察(政審)要求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行。招聘單位依據考察情況提出錄用名單。
(八)公示
考察(政審)結束后,對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嘉善人事人才網(http://www.jsrcsc.com/)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后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錄用手續,逾期視作自動放棄。由嘉善縣綜治保安服務中心與警務輔助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為兩年,試用期2個月。
面試合格但未錄用人員,每個招聘崗位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計劃1:0.5(四舍五入)的比例列為嘉善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后備人選,在警務輔助人員用工核定數空缺時,經體檢、考察、公示合格后可直接聘用,后備有效期一年。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取得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二)報考人員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能測試、筆試、面試、體檢的,視作自行放棄。報考人員放棄體檢、體檢或考察(政審)不合格、在公示前放棄聘用資格的,不進行遞補。
(三)體能測試、筆試、面試前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凡有不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頂撞裁判及工作人員的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五)報考人員存在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攜帶的通訊設備或者有計算、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違反招聘紀律情況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六)其他未盡事宜由嘉善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附件2-嘉善縣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xlsx
嘉善縣公安局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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