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83名,其中:勤務輔警74名、文職輔警9名。具體招聘崗位、招聘計劃等要求詳見附表1。
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薪酬待遇根據上年度嘉興市全社會單位就業(yè)人員平均工資120%的保障標準(含按政策規(guī)定參加“五險一金”的個人繳納部分,不含單位繳納部分),實行崗位績效考核和層級管理的薪酬制度,每年按基數動態(tài)調整。(報名時可詳細咨詢)
招聘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18周歲至35周歲(1985年9月30日至2002年9
月30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熱愛公安事業(yè);
4.巡邏處突崗位,男性要求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要
求身高1.60米(含)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工作能力;
6.具備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其中:文職崗位要求具備本科以
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相關專業(yè)及技能要求;
7.具備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它資格條件。
(二)資格條件放寬條件:符合基本資格條件的下列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8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學歷放寬至中專或高中:
1.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犧牲和一至四級傷殘民警及因工
(公)死亡、一至四級傷殘警務輔助人員的配偶、子女(無配偶子女的可為同胞兄弟姐妹);
2.部隊優(yōu)秀退役士兵報考巡邏處突崗位;
3.具有國家級資質的特殊人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guī)被辭退解聘的;
8.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9.有較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0.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2.報名地點和咨詢電話:
(1)報考巡邏處突崗位:嘉興市南湖區(qū)雙園路102號特警支隊101辦公室;報名咨詢電話:0573-82617227。
(2)報考監(jiān)管看管崗位:嘉興市南湖區(qū)大橋鎮(zhèn)胥山村童子浜(嘉興市看守所);報名咨詢電話:0573-83378985、83378185;
(3)報考其它崗位:嘉興市南湖區(qū)中山東路1156號交警支隊211辦公室;報名咨詢電話:0573-89977252。
3.報名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需正反面復印)、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人員索引頁及個人單頁);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并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填寫《嘉興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表》。
(二)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時間初定10月中旬,具體以通知為準。體能測評標準參照招錄人民警察體能標準執(zhí)行,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體能測試當日。
1.巡邏處突崗位測試科目為“100米跑”、“1000米跑”、“俯
臥撐”、“立定跳遠”。四項體能測試合格成績?yōu)?40分,折合成100分計入總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體能測試不合格人員不得進入下一測試環(huán)節(jié)。體能測試成績參考標準詳見附表2。
2.其它崗位(交通管理、監(jiān)管看管和文職崗位)測試科目為
“10米×4米往返跑”、“縱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女子為800米跑)”。成績評定采用達標制,任意一項不達標的視為不合格,即被淘汰,不得進入下一測試環(huán)節(jié)。體能測試成績參考標準詳見附表3。
(三)筆試或技能測試
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其中:巡邏處突崗位占比為綜合成績的20%,其它崗位占比為綜合成績的50%;筆試科目為綜合測試,內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識、時政文史和寫作等(不指定參考資料或考
試大綱)。
(四)面試
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重點考察言行舉止、認知能力、邏輯思維、專業(yè)能力和儀表形象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面試成績巡邏處突崗位占比為綜合成績30%,其它崗位占比為綜合成績的50%,綜合體能、筆試成績,按照崗位招聘計劃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比例,其中:文職輔警按1:3的比例;勤務輔警招聘計劃3人及以上按1:2的比例、3人以下按1:3的比例確定,不足比例按實際人數確定。
(五)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出現分數并列時,以面試成績排名。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zhí)行,除巡邏處突崗位1外,其它崗位視力可矯正。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按照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考察要求參照招錄人民警察標準執(zhí)行。
(七)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察結論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嘉興市公安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
經公示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指定勞務派遣機構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為兩年、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招聘對象在簽訂勞動合同前,如出現體檢、考察及培訓不合格或放棄的,則從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依次排序確定替補人選。
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取得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二)報考人員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各項測試、體檢的,視作放棄。
(三)各科目(體能、筆試、面試)考核前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四)各考生要遵守考場紀律,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凡有不服從現場工作人員管理、頂撞裁判及工作人員的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五)報考人員存在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xié)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攜帶的通訊設備或者有計算、存儲功能的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違反招聘紀律情況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并列入“黑名單”,5年內不得參加公安機關的招聘考試。
(六)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嘉興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相關附件下載:000re7
原標題:嘉興市公安局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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