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桐鄉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桐鄉市國有企業員工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桐政發〔2023〕8號)精神,因工作需要,現將2025年桐鄉市部分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員工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員工41名。具體的招聘單位、招聘崗位、人數和相關要求等詳見《2025年桐鄉市部分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員工計劃及崗位要求表》(以下簡稱《計劃及崗位要求表》),可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桐鄉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www.tx.gov.cn)
浙江桐鄉人才網(www.zjtxrcw.com)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遵紀守法,熱愛本職工作;
(三)具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年齡要求在18至35周歲(即1989年2月9日至2007年2月9日期間出生);其中專設面向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招聘崗位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及以下(1984年2月9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和學歷、學位以及其他相關要求,并于2025年2月9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留學人員于2025年2月9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
(五)具有桐鄉市常住戶籍的人員(以2025年2月9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桐鄉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戶籍不限;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戶籍不限;部分崗位放寬戶籍限制,詳見《計劃及崗位要求表》。
(六)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崗位相關要求
(一)招聘崗位設開考比例。崗位的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之比不足1:3比例時,則按比例相應核減該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二)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若以第二專業報名的,其第二專業須取得教育行政部門學歷認定。招聘崗位所需專業由招聘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參考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3年4月公布)》《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年發布)》《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設置及審查認定,并負責解釋。對于未列入教育部門公布目錄的專業,由招聘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按專業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則把握。
(三)招聘崗位所涉及的具有專業技術資格或執(職)業資格證書(以發文時間或發證時間為準)、工作經歷、戶籍遷入時間計算統一截止至2025年2月9日。
(四)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國家開放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25年2月9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可以報考。
(五)專設面向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招聘崗位的范圍對象:從桐鄉市應征入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或2025年2月9日戶口在桐鄉市的退役軍人(服役期間受處分的,不得報考)。普通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是指:普通高校大專以上畢業后參軍入伍,現已退役的人員;被普通高校錄取或就讀期間到部隊服役,退役后繼續學習并取得大專以上畢業證書的人員。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備報考資格: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或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或者司法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受黨紀、政務處分且2025年2月9日未滿處分期限(影響期限)的人員。
3.現役軍人和具有公務員身份累計未滿5年(含試用期)的人員。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6.屬于《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
7.有其他不宜報考的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本次公開招聘采用網上報名形式。
1.網上注冊及報名時間:2025年2月9日9:00-2月13日16:00。
2.應聘人員登錄浙江桐鄉人才網并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后,選擇招聘單位和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僅注冊不報崗位,視為無效報名。逾期系統關閉,不再受理報名。
應聘人員要按崗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
3.資格初審。時間:2025年2月9日-2月14日。
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通過初審的不能再改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但仍在網上報名期限內(2025年2月9日9:00-2月13日16:00),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請應聘人員在報名期間及時關注初審結果,未在規定時間內再次報名的,視作對審核結果無異議。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確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的招聘崗位,報考該崗位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桐鄉市招聘公告計劃內符合條件的招聘崗位。因應聘人員自身原因,無法正常聯絡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
4.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5年2月26日-3月1日。
已完成資格初審人員登陸浙江桐鄉人才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明確的要求參加考試。
(二)筆試
筆試時間為2025年3月1日,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筆試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
應聘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第二代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三)資格復審和面試。
1.筆試結束后,各招聘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對象(其中,招考計劃3名及以上的職位,按1:2確定),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筆試缺考或為零分的,不列為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后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前,市財政局(國資辦)統一組織招聘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條件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通過資格復審的,發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時,入圍面試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普通高校2025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報考專設招聘崗位的須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3.資格復審開始48小時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在該崗位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4.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且造成入圍體檢對象超出招聘計劃數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成績再相等的則需進行面試加試(加試成績決定總成績排名)。
各崗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各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后確定為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依次遞補(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列為遞補對象)。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文件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應聘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
(五)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主要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依次遞補。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六)公示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等,確定擬聘對象,擬聘對象在桐鄉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浙江桐鄉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安排遞補。
(七)聘用
擬聘用人員未在招聘單位規定時間內報到的,視作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國內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不能按時取得或未取得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
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項
(一)應聘人員須在浙江桐鄉人才網先注冊,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選崗及報名流程步驟,僅注冊未選崗或未完成報名流程的報名無效。
(二)應聘人員須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能測評)、體檢時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證件均指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護照(通行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等。
(三)應聘人員在報名初審、資格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參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四)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無論在哪個環節發現應聘人員與招聘崗位條件不符的,均取消報考資格。
(五)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六)對本次國有企業公開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市財政局(國資辦)國企改革發展科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財政局(國資辦)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與本次公開招聘相關事宜將在浙江桐鄉人才網上公布,屆時應聘人員可在網上查詢。
(八)本次公開招聘是市財政局(國資辦)受部分國有企業委托集中組織。對國有企業信息、報考崗位、學歷學位、所需專業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需要咨詢時,請應聘人員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
政策咨詢:0573-88026193
監督電話:0573-89398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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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鄉市財政局(國資辦)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