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育事業發展需要,現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150名,報備員額教師3名(招聘計劃詳見附件1),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1.網上預報名。
預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下午5﹕00。
2.現場報名時間和地點。
現場報名時間:2025年4月12日(周六)上午9∶00至下午2∶30。
現場報名地點:海寧市硤石小學(浙江省海寧市硤石街道塘南東路736號)。
二、考試時間和地點
1.技能測試時間:2025年4月13日(周日)上午8∶30開始體育、美術崗位技能測試。美術技能測試特長展示項需自備工具材料。具體時間和地點現場報名后通知。
2.筆試時間:2025年4月19日(周六)一天。具體時間和地點現場報名后通知。
三、招聘計劃
招聘崗位詳見《海寧市教育系統2025年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計劃》(附件1,以下簡稱《計劃》)。
四、招聘對象范圍
1.普通高校師范類本科畢業生。
2.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要求研究生階段或本科生階段其中一個學段為教育學類或師范類。
3.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大學本科及以上畢業生,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列入國家原985工程211工程大學畢業生,世界一流建設大學畢業生,世界一流學科建設大學的一流學科專業畢業生。
(2)6所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畢業生。
五、招聘條件和要求
1.遵紀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海寧教育事業。
2.本次招聘每位應聘人員只可報考一個崗位。
3.戶籍要求:
(1)符合招聘對象范圍第1點、第2點的考生要求為浙江省生源或戶籍(戶籍以2025年4月12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截至2025年4月12日戶籍尚在遷移中的人員不得報考。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籍所在地)。
(2)符合招聘對象范圍第3點的考生,戶籍不限。
(3)面向浙江省高素質復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畢業生崗位要求為海寧市戶籍。
4.年齡要求:18~30周歲(1994年4月12日至2007年4月12日期間出生)。
5.教師資格要求:須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報考語文教師崗位的,須具有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證書(2025年應屆畢業生,報名時無需提供,往屆生報名時須提供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6.學歷要求:須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學位。
7.崗位所需專業要求:《海寧市教育系統2025年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詳見附件1)。有特殊要求的崗位,具體條件詳見招聘計劃其他要求欄。
上述人員,如被聘用須在2025年8月31日前辦理報到手續時提供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不能提供的不予聘用。教師資格證書和語文教師崗位需要的二級甲等及以上普通話證書,符合招聘對象范圍第1點、第2點的考生在辦理報到手續時須一并提供;符合招聘對象范圍第3點的考生如尚未取得,須在聘用一年內(即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否則予以解聘。
8.屬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已經參加過海寧市教育系統2024年11月、12月赴高校招聘新教師并簽約、2024年浙江省海寧市英才聚潮城引進高層次人才完成擬聘用公示人員、海寧市教育系統所屬事業單位2025年3月赴陜西師范大學公開招聘教師已入圍體檢的考生。
(2)截至2025年4月12日,在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25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程(試行)》(浙人社發〔2014〕15號),在近2年內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4)屬于《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5)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六、招聘程序和聘用辦法
1.報名初審。
預報名:應聘人員在4月12日現場報名前登錄https://zp.zjhnedu.cn/,在考生在線報名欄目填寫基本信息。
現場報名:憑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現場報名進行資格初審(請提前準備好復印件,報名現場不提供復印服務)。網上預報名人員也須憑下列材料現場報名,進行確認。報名信息以現場報名確認信息為準。
(1)《海寧市教師招聘報名表》(見附件2)一份(正反面打印在A4紙上);(2)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3)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國內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憑學校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報考;留學回國人員及中外合作大學畢業生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材料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12日);(4)教師資格證(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報名時無需提供,符合招聘對象范圍第1點、第2點的考生在辦理報到手續時提供;符合招聘對象范圍第3點的考生在聘用一年內(即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5)戶口簿或戶籍證明;(6)師范類專業畢業生證明(見附件3)(往屆生如無法提供附件3證明的,可提供其他能證明本人學習經歷為師范類的材料)。(7)委培生(定向培養)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2.復審。
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持初審所有資料到復審處進行復審,復審合格后領取《準考證領取通知書》。當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名合格人數不足1∶3時,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本次招聘,其中招聘計劃數大于等于3人的崗位,當招聘計劃數與報名合格人數不足1∶2時,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本次招聘。
面向浙江省高素質復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畢業生崗位不受招聘計劃數與報名合格人數比例限制。
報考人員在報考中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3.考試、考核。
體育、美術崗位的考試、考核項目采用技能測試、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其他崗位的考試、考核項目采用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1)技能測試:滿分100分。根據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6比例確定筆試對象,如技能測試合格人數不足1∶6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筆試對象。技能測試合格分為60分,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筆試環節。
(2)筆試:滿分為100分。內容為: 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理論兩科,滿分均為100分。按學科專業知識成績*70%+教育教學理論成績*30%計算筆試成績。
體育、美術崗位根據技能測試與筆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他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1∶3的按實際參加筆試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3)面試:幼兒教師崗位面試內容為試講+提問+藝術特長展示,總分為100分,其中試講+提問為75分,藝術特長展示為25分。其他崗位面試內容為試講+提問,試講+提問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體育、美術崗位按技能測試成績30%+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計算綜合成績。其他崗位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綜合成績。如出現綜合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如面試成績再相等,再組織第二輪面試考核,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4.體檢、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結束后,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考察的辦法執行。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在辦理聘用手續前放棄聘用資格的,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公示、聘用。
按照分數優先、尊重志愿的原則,確定擬聘用人員及擬聘用單位,并在海寧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中市教育局-人事信息-招考錄用欄目、海寧市人才網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聘用審批權限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在簽訂聘用協議后相應崗位不再遞補。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自報到后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后經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新聘用的教師在聘用學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新聘用的面向浙江省高素質復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試點畢業生的教師在聘用學校最低服務年限為6年。
七、其他事項
1.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浙江省外高??忌鐓⒓蝇F場面試,可給予一定的交通補貼,標準為800元。
2.招聘過程信息均在海寧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中市教育局-人事信息-招考錄用欄目公布,屆時考生可網上查詢。
3.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4.咨詢電話:0573-87297325,0573-87226129,0573-87229920。
監督電話:0573-87287039。
5.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教育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海寧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平臺:http://www.haining.gov.cn/col/col1229494953/index.html按信息類別瀏覽:法定主動公開內容-人事信息-招考錄用。
海寧市人才網:http://www.hnrcr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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