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療衛生單位,普通高中學校:
為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等關于開展2023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辦〔2023〕11號)文件精神,現將海寧市2023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招生(招聘)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對象
2023年報考普通高校且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立志為基層衛生健康事業服務的海寧戶籍學生。
二、招生院校和計劃
2023年海寧市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招生數量共4個專業35名,分別委托5所醫學院校承擔,學制為五年制本科,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一段分數線。
(一)嘉興學院,學校代碼0217,招生15名。臨床醫學,選考科目化學和生物(兩門科目均需選考方可報考)。
(二)浙江中醫藥大學,學校代碼0312,招生5名。中醫學,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選考科目化學或生物(兩門科目任選一門即可報考)。
(三)溫州醫科大學仁濟學院,學校代碼0299,招生5名。中醫學,選考科目物理或化學或生物(三門科目任選一門即可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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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湖州師范學院,學校代碼0223,招生3名。口腔醫學,選考科目為物理或化學或生物(三門科目任選一門即可報考)。
(五)杭州醫學院,學校代碼0036,招生7名。兒科學,選考科目化學和生物(兩門科目均需選考方可報考)。
三、招生(招聘)程序
定向培養招生錄取,繼續實行“招錄與招聘并軌”政策,按“先填志愿、擇優選拔、后簽協議”的原則進行,均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院校志愿填報。具體程序如下:
(一)填報志愿。符合條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于2023年6月29日上午8:30~6月30日下午17:30,在省教育考試網填報志愿(具體時間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為準)??忌毞蠈I選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
(二)劃取上線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各縣(市、區)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名單提供給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再將相應名單分發至各縣(市、區)衛生健康局組織體檢。
(三)體檢。市衛生健康局根據各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根據《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醫學類專業不招收色覺異常(色弱或色盲)的考生,色弱或色盲考生請勿報考。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按照往年招生流程,今年體檢時間暫定為7月2日(具體以市衛生健康局電話及短信通知時間為準)。請報考考生在接到體檢通知前,務必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并避免長途出行(建議居家等待)。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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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中國海寧門戶網站海寧市衛生健康局信息公開欄、海寧市人才網上公示3天。
(五)簽訂協議。公示無異議的,由市衛生健康局商市人社局后,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協議和個人信用承諾書。符合條件的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的原件和復印件,于規定時間內到市衛生健康局簽訂定向培養協議,簽訂協議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等造成計劃缺額的,按缺額計劃1:1比例補提供考生名單并執行相應程序直至計劃滿額或確無合格生源。
(六)錄取。省教育考試院在已與市衛生健康局簽訂定向培養協議的考生中按照招生政策投檔、錄取,被錄取者分別由各院校發送錄取通知書。
四、費用補助
對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培養協議的學員,由市財政按4.6萬元/5年/人(獨立學院為5萬元/5年/人)標準補助,具體補助方式按簽訂協議執行。定向培養生可享受在校學生同等的獎、助、貸學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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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就業與待遇
(一)凡被錄取的我市定向培養學生,畢業后按照簽訂的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由市衛生健康局統一分配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確定為事業編制身份。
(二)定向培養生在取得醫師執業資格和規范化培訓合格證并正式上崗起,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不少于5年。具體事項在定向培養協議、聘用合同中約定。
(三)定向培養生若畢業后不回海寧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或不服從分配及不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應按協議承擔有關違約責任。
六、其它事項
市衛生健康局聯系電話:87017381,87017385,87017315;市教育考試中心聯系電話:87010621,87010626。
海寧市衛生健康局 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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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寧市財政局 海寧市教育局
2023年6月15日